大家好,请教一下关于VC投资时,期权池大小对投前估值的影响的问题,如下:
有些VC,要求企业在投前估值中要减去期权池的价值,也就是说,期权池会降低企业的投前估值:
常见的例子是: 甲企业投前估值为A,VC投资金额为B, VC要求甲要留出10%的期权池,期权池的价值按投入估值的10%来算,即期权池价值=(A+B)*15%。 这样一来,甲的投前估值=A - (A+B)*15%。
这里,甲是留出了15%的期权池,期权池价值是应该抵减甲的投前估值。但是,这个抵减的期权池的价值是没有考虑甲给员工的行权价格的不同的。
我的问题是:甲所要求的员工的行权价格的不同是否应该影响期权池的价值, 从而影响甲的投前估值。 为什么在考虑期权池的抵减投前价值估值时,不把行权价格的不同考虑进去? 而只是考虑期权池的比例? 这背后的逻辑时什么?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