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iuyongfei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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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关注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么?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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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随风动 发表于 2011-8-15 08:48:58
施冠锐 发表于 2011-8-15 07:29
房地产商最开心了
新法下,无论男孩女孩
都要自己买房子,才最可靠
再往长远看
这种担心完全没必要
都是独生子女
以后一个人能继承四套房子呢
就怕那个时候房子不值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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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随风动 发表于 2011-8-15 08:50:32
哈哈,女人也别不服
你父母给你买的房产
男人也不会占便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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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在靠近2009 发表于 2011-8-15 08:54:54
这次最高法关于婚姻法的司法最新解释,关于房子问题的处理,简单说来就是三点:首先,婚前个人按揭的房,离婚时归个人;其次,给儿子买的房,儿媳没有份;另外,丈夫送老婆房子未过户前可反悔。

    我们的法律看来越来越公正合理,实际上却是越来越伤害人们的感情。结婚成为夫妇,果真要如此计较,那当初结婚还有什么意义?反倒是一套房子伤了两个人真挚的爱情。婚姻也就在司法面前变得恶俗不堪了。

    我是女人,不是女权主义,但我倡导男女平等。 解释三在婚房问题明显的倾向男人。女人嫁过去,还给男人生孩子,孩子还跟他爹姓,离婚了不仅失去的是房产权还有子女抚养权!男人呢再也不用担心离婚得分家产了,女人也可以不待在家里干家务带孩子了,因为万一老公不要你你会一无所有!女人也不必找“三有”男士了,因为人家有钱有车有房也不关你的事!婚姻法最新解释保障有钱花心的人,这仿佛在建议大家:结婚不如同居!

    但愿天下的夫妻,不要为了一套房子伤了两个人的爱情。

少不学,老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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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umin21 发表于 2011-8-15 09:00:03
女的也可以买房啊?谁规定一定要男的买房?而且婚后财产仍然是共同财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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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mguozili 发表于 2011-8-15 09:02:23
其实是一个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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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在靠近2009 发表于 2011-8-15 09:07:07
我老公婚前买房婚后前面一起还贷,他没有我收入高,不过还贷都是他用自己的工资顺便还,我的钱拿来生活但是没有任何凭据,万一离婚那岂不是连共同还贷的补偿都没有?因为他有个人还贷的证据啊?
少不学,老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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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w1987 发表于 2011-8-15 09:13:29
现在处于讨生活阶段,没时间想那些东西
努力,努力,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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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eagle 发表于 2011-8-15 09:14:30
确实对女方保护考虑的少了一些!
80 字节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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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084 发表于 2011-8-15 09:16:15
各有利弊吧,要全面的看待。
工作狗的独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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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3249 发表于 2011-8-15 09:31:41
要结婚的姑娘们都要考虑清楚了,婚前首付是人家的,你婚后和人家共还贷后,还是人家的。
那么你和人家结婚的角色是什么呢?
帮别人还贷的利用者?晚上陪睡的人?生孩子的工具?带工资的家庭保姆?
之后你人老珠黄后,不听人家话后,惹人家厌烦后,人家把你扫地出门。
你流落街头!
这样的生活,你一辈子赔得起么?
三思而后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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