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经济不景气,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都面临困境,既要毫不动摇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更不能忘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不管怎么改,都决不能把公有制经济搞弱了、搞小了,更不能搞丢了、搞没了。否则,还谈什么公有制为主?工人阶级领导地位还怎么坚持?共同富裕还怎么实现?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还怎么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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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uv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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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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