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ch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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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对《婚姻法》新解释将中国女人打回原形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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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lwj 发表于 2011-9-12 18:46:00
有点道理,用制度来约束一下现在的丈母娘也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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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huajieshi 发表于 2011-9-12 21:54:20
如果婚后贷款买房子,首付是父母出的钱,月供是夫妻双方一起来偿还的,这样的话在离婚时不是还会焦头烂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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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huajieshi 发表于 2011-9-12 21:55:28
只能阶段性的实现了,出台这样的方案对于整顿社会风气还是有一定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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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huajieshi 发表于 2011-9-12 21:55:52
楼主的论调实在不敢苟同  这样的结果就是 谁都不管家 都出去挣钱去 男人能挣钱还则罢了,不能挣钱,又不能生孩子,又不会持家,对于家庭真是一点意义都没有,要他干嘛,男人的竞争感会更强,不能成精英,就死路一条。 我觉得这对独立的女生是好事,什么都没占男人便宜,凭什么自己忍痛生孩子呢?(非常主张代孕,AA付劳务费),家务也可以AA,更不用受婆婆气,也不用想着赡养对方父母,因为他们对你也没半毛钱好处(责任义务对等),要独立就真独立,人性的独立,中国的男人一直享受性别红利还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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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huajieshi 发表于 2011-9-12 21:56:44
一部法律总有漏洞,可惜现在真正缺乏的是道德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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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zhenming 发表于 2011-9-19 17:29:35
平等只是相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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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anthony 发表于 2011-9-20 12:35:19
这才是真正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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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女 发表于 2011-10-9 17:36:00
这可能会产生婚后夫妻财产各管各的、花费AA制的场面,要不人离婚后清空出户,多凄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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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less张力尹 发表于 2011-10-9 20:28:28
女人结婚的时候需要一个安稳的住处就被说成是拜金,你拜金的标准还挺低得嘛。我一直都坚持并且努力做到不管外界如何破外公平的竞争法则,它都不会对我构成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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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曼荼罗 发表于 2011-10-9 22:35:13
治标不治本。不从根本解决房价过高问题和社会拜金的风气,反而从利益的角度规范家庭和情感。将共同生活的一个家庭活生生的分成两半。
无异于还没结婚就跟另一半说:以后我们一起共同生活抚养孩子的地方不是我们的,只是我一个人的,你只是随时可能搬走的客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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