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刘保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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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哲学] 新利人类思想与人间大道 ——纪念新利人类思想问世十五周年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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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间,新利人类思想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16个年头,也在无形中对现实世界产生了深远影响。在上个月初,新利人论问世就够15周年了,一直也没顾上写篇文章来进行纪念和宣传。在这一思想问世10周年时,我对人性自私论与利己论、利他论、以及将利己与利他简单结合的二重人性论进行了清理,并阐明了其所具有的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今次,我就对其所具有的科学性与规律性来做进一步阐发。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我在文中将尽可能地使用一些通俗的话,并做一个比较详细的事例分析。

其实,在新利人论问世之时,我就提到了利人或者说利人类,是人类行为的不二法则或者说做人的规律,并指出其不是由谁的想象和主观愿望达成的,而是由自然及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所决定,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用比较通俗的话讲,其实它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人间大道或者说人间正道。只是在当时并没有做深入论述,仅是点到为止。今天我就在这里对其做一深入阐发,好让大家能更加深入地认识它。

一、关于人的两个基本事实

在进行具体阐发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两个关于人的基本事实。

首先,人是一种具有意识的动物,是物质与意识或者说精神的复合体。也就是说,人不仅有物质需要,还会有精神需求。用通俗的话说,就是人不仅要吃、喝、拉、撒、睡等,还会有喜、怒、哀、乐、悲、恐、惊等情感。明确这一点主要是想强调,在衡量利益得失时,我们不仅要算物质账,还要算精神账。

另外,人是一种社会性动物。也就是说,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产物,天然地具有着社会性。通俗些讲,就是每个人都是父母所生,还得需要父母或社会所养才能长大成人。或者直白些说,没有哪个人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也没有谁刚出生就能自食其力。明确这一点主要是想强调,在对人进行认识时,我们不能仅盯着个人看,那样我们看到的人将是不完整和不全面的。

二、利人的应有含义及举例说明

在传统思维作用下,一提到“利人”,人们往往会想到“利他”,即使明确说明了是利人类,也往往会不自觉地用利他来思考,习惯于不把“自己”当人看,都深受旧利人论或者说传统的“人我对立”思维之害。其实,利人,顾名思义,就应该是指有利于整个人类。这里的人不应仅指他人,而应是指包含自己在内的所有人。也就是说,利人就是指有利于人类或者说全社会。具体说来,利人就是指人在生产活动中要以人类利益为宗旨,从个人正当利益出发,自觉尊重他人正当利益,有效维护社会或者说人类利益,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和人类利益的有机统一,实现个人、社会和人类共同发展。也就是,在谋求个人利益时不损害人类利益或者说他人正当利益,在该承担责任时不逃避自己应尽义务。再简单些说,就是在谋求利益时,利己不损人;在承担责任时,舍己为人。

为了避免直接谈利人类,跳跃较大,不好理解,这里就先从最小的二人社会中的利二人来说明,然后再推广到全人类。显然,全人类构成了最大的社会,而两个人则可以构成一个最小的社会。我在《新利人论》中曾专门论述了在个人之间如何找到共同利益,并举例说明在“彼此尊重,求同存异”条件下,如果两个人无法直接找到利益交集,可以在彼此利益差之间取最大公约数,形成一个次优集,进而达到共赢目的。下面,我就还以此例来详细说明一下新利人类思想。

例如:两个人同住在一间屋子,虽然第二天早上都要早起,但一个人晚上想早些睡,要10点就熄灯,而另一个人则不想那么早,想到11点再熄灯睡觉,二人的利益没有交集。如果此时二者想要实现双赢的话,只有彼此各退一步,取10点30分做为二人共同的熄灯睡觉时间。此时双方虽都没有达到个人的最佳要求,但都在对方那里得到了足够的尊重,确保了团结,并实现了社会条件下各自正当利益的最大化。因为,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条件下,早睡者有早睡的权利,晚睡者同样也有晚睡的权利,谁也不能将个人意志强加于对方,只能是各退一步,求得均衡。也就是说,我们在社会中谋求利益时,还需要考虑到他人的正当权益,只能是追求自身正当利益的最大化。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共赢。否则,最终的结果必然是两败俱伤!

如果双方都只知道按照自己的利益来行事,那谁又会惯着对方呢?结果只能是双方争斗起来,如果双方势均力敌,最终的结果还得是回到上面提到的将10点30分做为二人共同的熄灯睡觉时间。这样还好,只是损失了二人在斗争中进行的损耗,以后还可能合作。而如果是某一方在此时处于优势,最终使对方被迫服从了自己的意志。那样的损失会更大,二人首先损失了在斗争中进行的消耗;其次在劣势方利益受损的同时,优势方会在心理上承受不安,担心对方的报复等;还有就是失去了团结,损失了以后相互帮助和合作共赢的机会;最后优势方还将直接面临受损方的可能报复。因为,对方虽然现在力量不够,但不代表一直会没有力量,有机会时必然会以自己的方式进行反击,有时甚至宁愿付出一定代价也要使其遭受更大的损失。有道是“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谁能保证自己永远都会处于优势?又有谁能保证其永远不会有用到别人的地方?显然,在放大的时空条件下来考察时,争斗必然是两败俱伤。所以,理性的选择只能是各退一步,合作共赢。

毋庸置疑,这种在二人条件下不损害对方正当权益的选择就是利二人,进而在社会或人类范围内,个人或群体不损害他人或他群体正当权益或者说不损害社会或人类利益的选择就是利社会或利人类。因为,在此时的人们都不是仅从个人或小群体利益出发,而是在谋求自身利益时充分尊重了他人或他群体的正当权益,只是在追求自身的正当利益。当分析到这里时,我们便不难发现,每个人追求自身正当利益最大化的行为都是在利人类。也可以说,从谋求利益的角度讲,利人类就是个人追求自身正当利益最大化。虽然对“正当”的认识,会随着社会条件的变化有所调整,但符合人类利益这一点是不会有任何变化的。

显然,以上只是社会处于正常情况下的利人类。然而,人类社会并不只是风平浪静,还会面临一些灾害、战乱、犯罪等人类利益受损的特殊情况,或者说社会还会面临一些非正常状态。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才是利人类呢?这时就需要我们挺身而出去维护社会或者说人类利益了,这是我们的责任和担当。此时,每个人都需承担自己应尽的责任,面对社会损失,应以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进行抉择,尽力将其降到最低,努力使社会损失最小化。

在现实生活中,像侵略者来了军人和年轻人优先上战场、疫情出现后医生和护士会冲在最前线等,都是“利人类”的表现,用“利他”思想是解释不清的。这就如同人体受到病毒攻击后,免疫细胞会组织反击一样,社会出现非正常状态时同样需要我们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我们应有的担当。

三、利人类的规律性


在了解了利人的应有含义后,我们还会发现,利人类不只是我们的一个主观意愿,它还是在规律作用下人们的必然选择。


首先,它决定于人类所拥有的自然属性,服从于自然规律。人类来自于大自然,是生物界的一员,而任何生物要想生存和发展都必须不断的从外界获取食物和能量,这就决定了人首先拥有的第一个属性便是自利性。如果生物失去了自利性,将没有生命的存活。这是由自然规律决定的,是人类生存的自然法则,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这种自利性就使得个人不仅具有着天然的利己性,同时也具有天然的利人性或者说利人类性。因为,人天然地是以类的形式存在,不只有男人,还要有女人,不只有自己,还要有同类,仅靠个人是无法正常生存的。仅简单地从性别角度来说,一个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天然地还具有着利另一半的属性,更别说人类还是一种依靠群体力量整体发展的动物。

人的这种天然利人类性,除了在作为人类一员的自己身上的直接体现外,还可以分别从人们在助人后的心情愉悦和损人后的内心不安中得到说明。这是因为个人作为人类一员,当有人确有困难,而自己又可以力所能及地帮助时,就会自然产生一种成就感和归属感,有能力帮助别人体现出了自身的价值,而帮助了别人则使自己尽到了作为人类大家庭一员而应尽的责任,可以问心无愧,这些都会使人产生愉悦。

而在一个人损害了他人的正当利益后,由于他人就是自己的参照,当其认为可以损害他人正当利益时,就意味着其也得接受他人可以损害自己的正当利益,从而将自己以外的所有人都放在了对立面,于是将自己在心理上陷于孤独和不安全之中;否则,其便会否定自己的行为,陷于内疚和自责之中,从而在心理上无法安宁。这便是在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受到良心的谴责,不承认良心的人接受孤独感和不安全感的惩罚,承认良心的则是接受愧疚和自责等内心不安的责罚。像“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等这些描述,都反映地是人们在做人的自然规律作用下,不同选择后会有的不同反应。

其次,它还决定于人类所拥有的社会属性,服从于社会规律。人天生就是群体性动物,从出世的那一天就担当着一定的社会角色,离开群体的个人基本上无法存活。即使偶尔有能活着的,也无法过正常人的生活,狼孩和白毛女等就是有力的证明。这种个体对群体的巨大依赖性就决定了人在主观上具有着天然的利群性或者说利人类性。而在人与人之间不仅存在着相互依赖,还会产生相互影响和形成相互制约。这种制约就决定了人们在客观上也不得不服从于这一属性。

当有人影响到他人正当利益时,他人也不会任由其行事,而是会进行必要反制,从而使其无法得逞,进而可能会引发争斗,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彼此都服从于整体利益或者说人类利益才能达成均衡或者说平衡。否则,斗争必将持续下去。即使偶尔会有人一时侥幸得逞,也将会遭到报复,最终必然是两败俱伤,得不偿失。正所谓“冤冤相报何时了”?所以,理性的选择只能是利己不损人,也就是利人。这种人类所拥有的社会属性就使得人们不仅在主观上具有自觉的利人性,而且在客观上也不得不服从于利人性,从而使利人成为社会规律作用下的社会法则。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利人是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共同作用下人类行为的必然选择。只有利人才是人间大道或者说人间正道。虽然在个人利益与他人正当利益或者说社会利益出现冲突时,也会有人选择损人利己,但这只是那些无法有效节制个人私欲者的错误抉择。只要是对人的整体利益造成了伤害,其利益必然会遭受物质的或精神的损失。也就是说,损人的结果最终必然是不利己!

其实,无论是按照利己论的逻辑来选择,还是按照利他论的逻辑来选择,在正常的社会条件下其结果最终都只能是作出利人类的选择。因为,你利己,别人也利己,谁也不会惯着谁,无论如何争斗,只有在大家的利益都得到兼顾或者说达成利人类时才能产生均衡。否则,便只能是继续争斗下去。而对于利他论,也是同样。你利他,别人也利他,谁也不会落后于谁,无论如何推让,也只有在大家的利益都得到照顾或者说达成利人类时才能产生均衡。否则,推让便会继续下去。显然,无论利己的均衡,还是利他的均衡,最终都是指向利人类,只不过又多了个相互争斗和推让的损耗过程,只有直接选择利人类才是付出代价最小的。这通过前面的例子很好分析,这里就不再做具体说明而直接选择利人类将是付出代价最小的。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只有利人类才是人类社会的均衡态、稳定态、健康态或者说常态,也只有利人类才是人们获得人生幸福的康庄大道。虽然这是一个看似很简单的道理,但有多少人都是直到在现实中被碰得头破血流后才能明白其中的道理,有的人则是直到死都没能弄明白。

结束语

到此,利人类的科学性和规律性就基本介绍完了。其实,利己论者并不是完全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也曾提出“合理的利己主义”,但由于其始终都无法跳出个人来认识人,再加上内心个人利益的羁绊,使其即使看到了每个人的正当利益就构成了人类利益,也无法完成认识的飞跃,永远都达不到应有的高度,从而也始终都为自私论留着方便之门。而利他论者则是把人们在特殊情况下积极承担责任时会表现出牺牲精神的片段,错误地解读为了利他。岂不知,如果连己都不利,何谈利他?利他干什么?又拿什么来利他?

当然,利人类思想在现实中的具体运用,还需要根据情况进行辩证分析、具体对待,但无论如何灵活应对,有利于人类的基本方向是不会有变的。显然,这一思想在提升人的认识和智慧,解决人的身心平衡问题和求得人生幸福等个人方面也是有着重大意义的,以后有机会再做具体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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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ss007 发表于 2023-7-30 09:01:3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点赞楼主分享的学术,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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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23-7-30 09:10:0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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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23-7-30 10:12:2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谢谢回复,这个表情有点不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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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yong8935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3-7-31 05:51:18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刘保强 发表于 2023-7-30 08:51
不知不觉间,新利人类思想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16个年头,也在无形中对现实世界产生了深远影响。在上个月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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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23-7-31 10:31:1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wangyong8935 发表于 2023-7-31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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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剑 发表于 2023-7-31 20:44:1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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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23-7-31 21:28:3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七剑 发表于 2023-7-31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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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flame 发表于 2023-8-1 08:49:0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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