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从在“物物交换”的最后阶段贵金属(商品)被“排挤”出来成为货币以后,这个闪着“迷人光泽”的新生事物就被有心人给盯上了。就是说有人不从事生产,但是打钱本身的主意就可以。
2.流浪到欧洲的犹太人虽然有文化知识有上进心,但是本地上流社会的嫉恨和排挤,使得他们纷纷转而从事放高利贷的生意,但是这样做的风险是反而加重了对犹太人的嫉恨和排挤。最反对高利贷的思潮不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出现,而是在过去的资本主义国家,马克思的《资本论》还大量引用到反对高利贷的急先锋马丁.路德的文章。
3.亚当·斯密认为ZF和军队等等都是非生产单位,所以做放贷利息生意的合法者就有国家。
所以金融现象的产生是自然而然的,是无法改变的:比如你这个又鸟经常提到的理想“无利息贷款”,这在现实中无从谈起。
比如说你又鸟有一天成为了“无利息贷款银行”的首任行长,第一条上班就遇到两家企业要求贷款。这在资本主义国家不是难事,因为谁还的利息多,谁放贷风险最小,就借给谁————可你的银行是不要利息的啊。
于是你按别的标准放了贷款给甲企业。但是在你第一天下班后,被围在银行门口的乙方企业员工给打了一顿。你一问,原来是乙方企业认为他们乙方企业才更应该借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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