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直辖市的区)(含数据+计算方法+参考文献)
数据来源:China Emission Accounts and Datasets
中国各地级市的碳排放数据,采用最新的范围1、范围2和范围3核算,具体标准如下:
1. 范围 1是指城市辖区内的所有直接排放,主要包括交通和建筑、工业生产过程、农林业与土地利用变化、废弃物处理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2. 范围 2是指发生在城市辖区外的与能源有关的间接排放,主要包括为满足城市消费而外购的电力、供热和/或制冷等产生的排放。
3. 范围 3指由城市内部活动引起,产生于辖区之外,但不包括于范围 2的其他间接排放,包括城镇从辖区外购买的所有物品在生产、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理环节的温室气体排放。
总的碳排放=范围 1排放+范围2排放+范围3排放
其中,范围1排放=交通和建筑的排放+工业生产过程的排放+农林业与土地利用变化的排放+废弃物处理活动的排放,范围2排放=外购电力排放+供热制冷排放
碳排放的单位是万吨二氧化碳。
数据来源:主要是各级统计年鉴、相关统计资料等。其中,能源部分分能源品种分部门的能源消费数据来源于《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以及各级统计年鉴;工业过程和产品使用数据从《中国工业统计年鉴》以及各级统计年鉴获取;农业、林业和其他土地利用活动数据从《中国农业统计年鉴》《中国畜牧业年鉴》《中国林业和草原统计年鉴》以及各级统计年鉴获取;废弃物处理的数据通过《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以及各级统计年鉴获取;外购电力、供热和制冷数据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以及各级统计年鉴。排放因子以官方公布的相关数据为准,具体包括《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指南(试行)》、各级ZF发布的碳排放清单指南,若有缺省数据通过IPCC排放因子数据库进行补充。
主要指标:
省份 地区 年份 总碳排放_万吨二氧化碳 范围1排放 交通和建筑 工业生产过程 农林业和土地利用变化 废弃物处理 范围2排放 外购电力 供热和制冷 范围3排放
全国421个地市州盟地级市碳排放数据2000-2021交通和建筑工业生产过程农林业和土地利用.zip
(1.49 MB, 需要: RMB 3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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