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是什么呢?列位看官一定熟知定义,但是笔者给出一个比较形象的描述,经济体三段论:经济体的前段属于投入,投入的是劳动。经济体的末端属于产出,产出的是生产资料,扣除折旧部分,实际保留的部分就是剩余价值。经济体的中间主体属于生产,耗费的成本是生活资料。价值就是由两部分构成的,第一部分是经济体的主体部分,它所耗费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就是劳动力价值。第二部分是经济体的末端部分,代表生产资料价值的剩余价值。由于生产资料有磨损,所以要扣除折旧。
有人说,我在经济体的前段,也投入土地了,也投入矿产了,要怎么算呢?如果你在这个经济体的前段把土地的价值和矿产的价值加进去,那么就应该再在这个经济体的末端-剩余价值部分,把这个价值也加进去。如果你在经济体前段,加入的是土地的租金,那么你在经济体的末端,必然也要加入土地的租金。我们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马克思要把地租和利息等也算到剩余价值里了,就是这么来的。
在马克思看来,你不干活还能挣钱的所有收入,都算剩余价值。也就是说,剩余价值的本质就是剥削。只有让剩余价值掌握在人民手里,才算是消灭了剥削。我的这段描述,可能是你能接触劳动价值论以来,最形象的对价值构成的描述。所以你看看,劳动价值论的基本结构有问题吗?完全没有任何问题,马克思给出这个上世界关于劳动价值论的最完整、最科学的定义。问题不是出在劳动价值论的基本结构上,而是出在计算的细节上。
轻重工业剥离后,劳动力价值和剩余价值也剥离了,剩余价值按照另外的一个逻辑进行分配,所以你不能直接用劳动时间去计算价格。马克思给出了一个解决办法,在资本论的第三卷中,马克思用了大量的篇幅解释他的价值转形理论。简单的说,就是整个社会的剩余价值按照资本的权重进行分配。在马克思时代,属于工业化的早期阶段,价值转形理论,已经可以足够精确的描述价格和劳动力价值和剩余价值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了。
马克思不仅仅是成功的发现了剩余价值,还成功的发现了超额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超额剩余价值就是自己商品的价值低于社会价值,所以可以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的大小是由平均利润率决定的,所以超额剩余价值其实就是资本家获得的高于平均利润率的那部分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是资本家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获得的剩余价值。和超额剩余价值不同,相对剩余价值也要受平均利润率规律制约。
三种剩余价值都是广义上的剩余价值,都有着同样的外在形式-利润,但是具体的内涵截然不同。如果你未能准确的计算劳动价值,或者说你计算的劳动价值和商品的价格不符,那是因为你没有正确的使用劳动价值的计算公式。正确的价值计算公式:劳动价值=劳动力价值+剩余价值+超额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
资本论是一部未完成的思想巨作,马克思虽然敏锐的发现了三种剩余价值,但是马克思对超额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的形成机理仍不十分清晰,这主要是时代的局限性。我们很多人自不量力,以为马克思的数学能力不行,其实马克思在创作之余的解压方式,就是做那些代数和微积分的数学难题,数学是一级棒的,更不用说马克思的哲学思维的高度了。
上世纪20年代,鲍利凯维茨试图建立价值转形的数学模型,结果发现无法同时满足两大总量相等,其后100年,不断有大学教授挑战这个难题,结果始终无解。这说明我们至今对劳动价值论的内在机理的认识仍不清晰,劳动价值论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学问题,马克思的成就仍然是我们跨不过的一座学术高峰。
笔者对劳动价值论的突破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剩余价值起源于轻重工业分工的观点;二是轻重工业之间不能发生价值转形的证明;三是超额剩余价值,就是指轻工业能够获得的高于重工业的剩余价值的能力;四是根据不同产业的劳动力析出,分别计算不同产业的相对剩余价值,进而推算整个社会的总劳动价值的模式。相关内容,请参见拙作:价值论争鸣:横亘在劳动价值论面前的三座大山(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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