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说去,还是对地主是不是劳动者的定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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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说去,就是你非得把地主和劳动者混为一谈,不能一码归一码的问题。
付出100元开荒劳动,收取100元报酬,这时你就是劳动者。
占有土地,租给雇农,收他地租,这时你就是地主。
如果连这个都分不开,你就没资格在这里讨论。
你好好想想:地主和雇农商量地租多少的时候,会提自己几十年前在地里刨的那几镐吗?——如果提了,地主就是傻逼,因为那几镐能值几个钱?跟他索要的地租根本不成比例!
你承认你占用不是你的财产属于抢劫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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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无主之物不是抢劫。
那财产就算没主,也自动变为公产,你的行为就从抢劫私产变为抢劫公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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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都死了,只剩下雇农嘛,公产就是所有雇农的资产嘛。
所以雇农们就可以耕种了嘛,哪来的抢劫?
皇帝不浪费资源这个“理”,与皇帝使你变成一头拉磨的驴这个“理”,为啥不讲后者这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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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盲斑竹这是要打岔?这里讨论无主土地是不是可以由他人耕种的问题,解决了这个问题你再扯别的。
无主之产“不能用了”,那你还垂涎三尺干啥?没有用的东西还叫“资源”,还什么“浪费”,你这不是有毛病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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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了”,这是文盲斑竹说的呀,这不是事实啊,哈哈哈,实际上能用啊!
再说,地主没能用了,他的财产凭什么就只能归你了呢?你付出等量的开荒劳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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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耕种这块土地呀,我付出的劳动啊,比你当初刨的那几镐多多了。
任何经济活动都处于一定的政治关系中,你那个野派称不涉及政治关系,不就是在讲与人间无关的神化故事是什么?跟你认不认祖有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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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研究啥就研究啥,我不爱研究就不研究,
我就研究持刀抢劫的事儿,不研究刀是自己造的还是买来的还是抢来的,关你P事,文盲斑竹管的还挺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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