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蓝田日暖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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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官为什么不能买卖?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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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06-10-31 20:41: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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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在听百家讲坛中的易中天品三国,易先生讲曹操时,说曹操本来想当能臣的,由于当时社会制度不好,所以当不了能臣,只能当奸雄,制度不好,易先生举的例子是,曹操时代,政府买卖官位是明码标价的,是和商品一样买卖的,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官位为什么不能自由交易?它的效率损失表现在哪里?记得茅于轼先生也讲过差不多的话:“不能让有钱人弄权,不能让有权人弄钱。”,不知道道理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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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明码标价 社会制度 百家讲坛 不知道 有钱人 讨论 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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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shihua9872 发表于 2006-10-31 21:53:00

其实,好好想一下,这还真不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是直觉告诉我们,结论应该是肯定的。

不过应该有这样一个思路:如果官位也是一种商品,那么他和一般商品的区别体现在哪里?。或者退一步讲,官位根本就不能被看作商品,因此与一般的商品具有不可比性。

藤椅
sun903 发表于 2006-10-31 22:15:00

官是不能买卖的。因为官位的衡量尺度是不同于商品,官位本生含有道德的尺度,权的尺度,权力的映射,我们如何衡量一个好的官员不是他拥有多少财富,而是他能给社会带来多少财富。这种对官员赋予的价值使命决定了用钱来衡量的官是没有意义的

板凳
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06-10-31 22:22:00
那,你说不用钱的标准衡量用什么零标准衡量呢?为什么用另外的标准衡量比用钱衡量效率更高呢?从科斯角度看,商品,买卖的是权利,是产权,如何把个人的能力也看成是一种产品品质,把有能力的个人当官,看成是大家买他的服务(或商品),则,官也是可以买卖的。再说,市场经济下,钱,代表很多东西,富者,能挣钱者,一方面,说明个人能力强,另一方面说明对社会贡献大,这个角度看,你的论说,还是没有有力地说明官为什么不能买卖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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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青雪叮当 发表于 2006-10-31 23:09:00

“官权”具有超经济性质,一旦介入“交易”,“交易”将不再公平,持有权力的一方可以侵犯对方,乃至不在交易过程中的其他方的权益。

有钱人弄权,也许不是很了不起的事,比如美国大选,任何一个候选人都有大财团支持,可以说是有钱人在弄权。但,一则,选民更关注自己未来四年(是四年吧?呵呵)的收益,从而出售选票的可能性降低,毕竟不可能支付给每个选民其所预期的未来四年收益,也不可能承诺得到权力后满足每一个“卖权”给你的选民的利益需要(选民也不会相信这种承诺);二则,其并没有排除没钱的人介入,尽管没有经济支持,竞选有些困难,但不等于不可以参与。但是,如果是从为官的手里买权则相反,为官者未来四年的预期可以在买卖未达成时满足(毕竟数量少),也可以在其“卖权”给你之后,用手中的权力去买足(对方不可能卖给你比他所持有的官权更大的官权,所以他可以相信你对未来的承诺)。这样,买卖成功之后,公共权力必然成为私人牟利的手段。所以,用钱“买”权,看从谁手中买,民众,还是当权者。

有权的人弄钱,必然是超经济权力介入市场交易,如前面所说,交易不再公平,公利和非交易范围内的私利都会因此而损失。外部性在官权介入之后,会非常显著,且很多外部性是在公平交易下不会产生。

中国历史上出现政府同意卖官,往往是国库报危的时候,以此缓解财政压力完全等于饮鸠止渴了。

暗红尘霎时雪亮,热春光一阵冰凉

地板
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06-10-31 23:23:00

还是没有说明关键问题。

我看你论点主要是:““官权”具有超经济性质,一旦介入“交易”,“交易”将不再公平,持有权力的一方可以侵犯对方,乃至不在交易过程中的其他方的权益。”

“超经济性质”是指什么?要有清楚说明,这是“官”这一商品与其他商品区别的关键。什么叫“公平”,我可以买官,你也可以买呀,你我机会平等呀,为什么叫作不公平?交易的本质是自愿互利,只要官是自愿互利买卖的,有什么效率损失吗?你如何觉得,我的官的权利侵犯了你的权利,你可以出更高价钱把这一官再买去的呀,只要,你我都可以买官,官这一商品最后还是会在竞争、买卖中进入使用效率最高者手里的。请具体深入作说明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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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lymars 发表于 2006-10-31 23:34:00

我有时真怕如今的太平日子,不能长久

太平盛世之下,还是有很多隐忧的

8
青雪叮当 发表于 2006-11-1 02:29:00

自愿互利的交易一定是有效率的吗?其至少需要:交易的“东西”的产权被清楚地界定了这个前提吧?如果没有清楚界定,自愿互利未必成立,从而有效率也成立不了。

和其他商品相比,1、官权是公共权力,民众是委托者,官员是代理人。官权不是为官者“自己的东西”;2、为官者不是在卖自己正在使用的权力,而是他可以“支配”的低于自己官位的官位;3、官权的交易期限不能由交易双方完全自主决定。这三者必然影响“官权”定价。从而价格未必会使卖官(甲)和买官(乙)的人愿意接受和支付的。

对甲来说,12会使他担心自己把价格定低了,他定价的原则只能是“价高者得”,而不是官位对自己究竟有多大价值。然后,他必然发现需求是非常旺盛的,激烈的竞争会使得竞价越来越高,他必然不愿过早出售,希望有充足的时间让他等到真正的价高者。但,3限制了他。这样,他出售时,你能说他对价格是满意的吗?如果不是满意的,还能是自愿吗?

对乙来说,他知道他买来的官权,其收入流不能全归他所有,一部分得给甲。换言之,乙从甲那买来的官权,有一部分是替甲买的,而且是不得不替甲买。乙会愿意出非常高的价格吗?但,他知道竞争非常激烈,知道甲出售官位的原则,竞价又是非公开,乙又不知道该如何估价,又必须在限定期限下出高价。乙所处价格会是完全自愿价格吗?在高价购买的官权中,一部分权力束还是替甲买的,这是完全自愿互利的交易吗?

如果官可以自由交易,出现官权市场,其价格必然是一路狂飚。因为,甲会一直等着最后的价高者出现。当然,甲也不可能等到地老天荒,均衡价格会出现的。那个以最后高价买了权力的人会做什么呢?lz如何定义官权的效率?是对私人而言,还是对社会而言?以最后高价买回来的东西,lz认为购买者是打算为自己服务,还是打算为社会服务?lz如果定义官权效率是为购买者私人服务的,我无话可说。如果定义为社会服务,lz不会认为最后民众会集资购买官权,然后选个代理人,并让其承诺为社会服务吧?问题是,掌权者一旦成为掌权者,他遵守契约的可能性有多大?尤其是在官权可以自由买卖的社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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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雪叮当 发表于 2006-11-1 02:34:00
忘记说需求了,官权价格狂飙时,需求者会不会减少,从而降低官位的价格。个人以为不可能,因为应该是贝克尔曾说,价格所衡量的是使用稀缺资源的机会成本。因此,我得到了a,我必然希望或者a足以替代所有非a产品,或者a能换来所有的非a产品。只有官权具备这样的性质。其他产品不具备。这大致是官权“超经济性”在官位买卖交易中的体现了。这一性质决定了官权的价格很难下跌。何况,官权是完全垄断,除了政府或政府人员,别无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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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gxzg 发表于 2006-11-1 08:05:00
官作为一种明码标价的商品,市场规则还没有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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