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rgba(0, 0, 0, 0.9)]文丨FT中文网专栏作家 张冬方
近日,美国商务部更新了对华半导体出口管制规则,进一步收紧在先进芯片上的对华出口管制。自2022年10月公布出口管制规则以来,美国对华技术出口管制进入了新阶段,与此同时,美国以国家安全利益的名义,努力游说盟友加入出口管制行列。正因为美国十分清楚,若没有盟友的支持,就无法达到出口管制的预期效果,所以才有美荷日的联合出口管制行动,也才有了美国-欧盟贸易和技术委员会(TTC)今年5月在联合声明中,重申对双方在出口管制上的合作关系和出口管制作为去风险措施的重要地位。
不过,在对华政策上,和美国不惜代价对中国进行限制不同,欧盟一些成员国希望取得某种平衡,在去风险的同时,仍然能在某种程度上维持与中国的经贸往来。所以,在启动某种工具用来保障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时,欧盟需要对风险领域和正常的经贸往来做出谨慎的区分。有观点认为,欧盟急需在竞争对手的战略技术发展机制,欧盟技术泄露路径,民用和军用物项及其技术之间的联系上建立起自己的监测和评估体系,而不是依赖和听信美国。当然,也有乐观的声音认为,正因为美国在遏制中国上需仰仗盟友的支持,从而给了欧盟影响美国政策走向的机会,使得欧盟由被动走向主动。欧洲大陆不乏对美国出口管制的疑虑,在对华出口管制上,美国总以国家安全利益的名义,但在有些人看来,美国明明想维持自己在关键技术上的领先地位,而在全球技术竞赛中,欧洲人也需要独立考虑自己的位置。
然而,欧盟成员国荷兰已经在出口管制上先行一步了。今年3月,在美国的游说和施压之下,荷兰政府宣布在先进芯片制造设备上实施额外的出口管制。当然,荷兰单独采取出口管制措施完全在自己的权限范围之内,无论受管制的物项和技术是否列于瓦森纳安排的清单之上。根据欧盟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欧盟成员国可以在对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起到关键作用的物项和技术实施出口管制,也可以以公共安全为理由对不在欧盟共同清单之上的物项和技术进行管制,理由包括防止恐怖主义或出于人权考虑。
荷兰政府在宣布额外半导体生产设备出口管制时提到了三点战略目标:防止荷兰商品用于军事用途,避免产生长期的战略依赖,以及维持荷兰在先进技术上的领先地位。也就是说,防止技术用于军事用途并非全部用意,目标中的第二点和第三点对出口管制中的“公共安全”理由进行了更宽泛的诠释。分析人士称,因为管制的对象并没有列于瓦森纳安全清单,且针对某个具体的国家,荷兰在出口管制上迈出了战略性的一步。不过,荷兰6月公布额外出口管制措施时特意提到,和一般意义上的出口管制一样,该出口管制新措施不针对某一具体国家。荷兰在出口管制上的动向当时引发了对荷兰在出口管制上寻求 “欧洲化”和欧盟层面统一行动的疑虑。
其实,在出口管制上实现欧洲化没那么容易。欧盟目前的出口管制机制无论在执行力度上和还是执行方式上,和美国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前者的运用范围更窄,不针对某一具体国家,欧盟对共同管制清单的更新比较拖沓,通常需要一年时间,难以跟上技术的发展速度。更重要的是,出口管制的执行权限掌握在欧盟成员国手中。
2021年,在经过了五年多的协商之后,欧盟通过了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修订版,和欧委会最初提交的提案版本相比,最终版更谨慎、更节制。
今年3月底,欧委会主席冯德莱恩在著名的“去风险”讲话中表达了在出口管制上的担忧。她提到,去风险战略包括更好地使用包括出口管制在内的现有贸易机制工具,欧盟需要更大胆更迅速地使用这些工具。冯德莱恩强调,在不能排除两用用途的、或可能牵涉到人权的敏感技术上,需要在投资或出口是否符合欧盟安全利益上设定明确的界限。欧盟需要保证欧盟企业的资金、专业和知识不用于提高制度对手的军事和情报能力。欧盟最高外交官博雷利在关于如何与中国打交道一文中,也曾主张建立一个更有效的出口管制体系。
欧盟6月公布了经济安全战略,而出口管制正是保障经济安全的重要手段。战略文件称,欧盟2021年修订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中包括了对欧盟成员国在出口管制上具有特权的规定,而这些规定目前正处于检验当中。战略强调,欧盟在出口管制上更迅速更协调的统一行动越来越迫切,因为成员国层面的未经协调的行动只会增加漏洞,削弱出口管制的效率和欧盟单一市场的整合度。而由于技术的发展及其对国家安全起到的关键作用,成员国之间的分歧会越来越大,而分歧只会给到欧盟的整体经济安全带来不利。为了避免该局面的发生,除了充分执行现有的规定,除了成员国在出口管制上遵守透明义务之外,欧盟应当考虑欧盟层面上的更协调的路线。欧委会将在今年年底提交用以完善目前框架的建议。
随着安全政策不断渗透到经贸政策当中,以安全的名义实施出口管制只会越来越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