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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热点解读] 短融托管转至上清所 集中清算机制现形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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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财新网

自2011年9月1日起,上海清算所将开办短期融资券的登记托管结算业务,这意味着一年之后,短期融资券的登记托管结算业务将完全由设在北京的中债登转移到上海清算所

  【财新网】(财新记者 张宇哲 杨娜)央行推行中央对手方清算机制的决心,使上海清算交易所(下称上海清算所)名副其实。


  经央行批准,自2011年9月1日起,上海清算所将开办短期融资券的登记托管结算业务。上海清算所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新增发的短期融资券将在上海清算所,存量的短期融资券仍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下称中债登)托管。由于短期融资券期限均在一年,这意味着一年之后,短期融资券的登记托管结算业务将完全由设在北京的中债登转移到上海清算所。


  接近央行的知情人士透露,中期票据未来也将从中债登转移到上海清算所登记托管结算,也即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管的债券品种或都将转移到上海清算所登记托管结算。


  在受访的债市权威人士中,对于这一新的市场管理架构重大调整,有两种声音:一种认为此举可以实现托管和清算的直通式服务,提高结算效率;另一种声音则质疑此举有重复建设的嫌疑,且市场后台的托管清算也被分割为两部分,即北京的中债登和上海清算所。


  有关专家依据国际惯例认为,对于市场服务机构而言,引入寡头竞争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


  央行上述举措意味着,其对于推动上海清算所成为中央对手方的初衷开始有实质性动作。所谓中央对手方清算机制,也即集中清算机制,是相对于双边清算机制而言,由某一清算机构充当中央对手方,成为原交易双方的交易对手的清算机制,以此提供集中的对手方信用风险管理和违约管理服务。


  登记托管业务属于债市核心基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自1997年6月6日成立以来,一直由中债登负责债券托管,采用全额、逐笔双边清算方式,虽然债权债务清晰、流程简单,但随着银行间市场交易规模不断发展,日吞吐资金量已达2000亿元的天量,大量手工操作及全额资金清算模式影响资金效率、清算效率。


  中央对手方的集中清算制度有利于提高市场透明度,及时完整获得市场交易和参与者风险敞口信息,更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前述知情人士透露,央行推动上海清算所成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建立中央对手方机制,建立国家级清算中心,这也是完善上海作为金融中心的一个重要动作。


  由此,央行在原来外汇交易中心的清算平台基础上成立了上海清算所,也是为达成G20峰会的有关承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提供以中央对手方净额清算为主的,直接和间接本外币清算服务,包括清算、结算、交割、抵押品管理、信息咨询等业务,使银行间市场形成交易、清算、结算三个核心业务环节相互独立、分工合作的市场架构。


  “原来银行间债券市场是由外汇交易中心负责交易、清算业务,其实从专业化角度来讲,分开更合适,一个是专门负责金融交易的平台,负责交易的撮合;另一个专门负责中央对手方的清算或提供清算工具等。”一位大行清算部门负责人告诉财新记者。


  中债登是财政部唯一授权主持建立、运营全国国债托管系统的机构,为全国债券市场提供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和其他固定收益证券的登记、托管、交易结算服务;目前也是央行指定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和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一级托管人。


  上海清算所成立于2009年11月28日,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债公司、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中国金币总公司等四家单位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金为3亿元,四家股东的持股比例分别为46.67%、33.33%、10%和10%。不过,上海清算所成立近两年来,各项业务推进一直比较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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