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阳光私募的概念
阳光私募通常是指由投资顾问公司作为发起人、 投资者作为委托
人、 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 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 证券公司作为证券
托管人, 依据《信托法》 发行设立的证券投资类信托集合理财产品。
阳光私募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 定期公开披露净值。
阳光私募基金一般是指私募信托证券基金, 主要投资于二级证券
市场, 与私募股权基金(PE, private equity) 重点投资于一级股权市
场在投资对象上有所区别。
阳光私募基金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的, 经过监管机构备案, 资金
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 有定期业绩报告的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 阳
光私募基金与一般( 即所谓“灰色的”) 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主要在
于规范化, 透明化, 由于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能保证私募认购者的
资金安全。 与阳光私募基金对应的有公募基金。
二、 阳光私募证券信托资金计划中各金融机构的作用
投资顾问: 作为阳光私募证券信托资金计划的操作人, 负责投资
决策, 注册资本至少 1000 万元起, 一般为 3000 万元。
投资者: 作为阳光私募的出资人, 具备投资需求, 寻求投资标的。
信托公司: 作为阳光私募的受托人, 提供证券账户 , 分配投资顾
问、 投资者、 信托公司、 银行、 证券公司之间的约定收益。
银行: 作为阳光私募的资金托管人, 监管资金安全。
证券公司: 作为阳光私募的证券托管人与提供交易通道。
三、 阳光私募证券信托资金计划的操作流程
投资 需求
证券托管 投资 实施 资金托管
投资者
信托公司
投资顾问 券商 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