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假装的收入
在现实经济活动里面。有很多的收入是来源于预先贷款借钱所做的项目,而不是这个项目本身所正常合理的产生的收益的分配。比如说贷款一百个亿来做一条高速公路。在建设工程中,这一百个亿就构成了很多相关的人的收入。比如说修建高速公路的各方面的工人的收入,设计人员的收入,施工管理人员的收入,等等。在这条公路还没有建成以前,这些人的收入就依靠这些贷款的分配而获得。而公路建成以后,却没有多少车走,所产生的过路收入在十几二十年之内远没有达到还本付息的程度。从而,前面预先得到的收入实际上是假装的收入。是借钱来发所产生的收入。这种收入当然不算是真正的收入,只能说是假装的收入。把还债的责任再三推向未来,而满足于通过借钱所得到的当下收入。这种所谓的收入必须要揭穿,让后来负责还这债的人明白,他们没有享受到却要承担还钱责任的事情到底是怎么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