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于价值论的剥削理论的科学论证:由于价值是耗费,而耗费必须要最小化,所以只有必要的耗费(成本付出)才有资格构成商品中的价值。问题就在于:谁的成本付出才是必要的?马克思可能认为资本家是不劳动的从而资本家的付出不算是必要的耗费,只有工人的劳动耗费才是必要的耗费从而才有资格构成商品中的价值。从而认为,资本家的收入所产生的成本转嫁给了工人。这就是所谓对工人的剥削。而我认为某种资本家也是劳动的,也在付出耗费,也是付出了必要的耗费。
所以,关于剥削不剥削的问题,关于利润的问题,是与价值问题内在联系在一起的。
所以,关键在于谁耗费了,谁的耗费是必要的耗费,在于耗费的能否得到补偿的实现。人们通常认为是工人的劳动才算必要耗费而资本家不劳动不耗费。但是从必要耗费来看,没有谁的耗费是必定是必要的,一时的必要并不代表永远是必要的,同样,一时 的不必要也不代表永远也不必要。在我看来,工人与资本家都既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必要耗费者,在另外的条件下也不再是必要耗费者。而只有必要耗费才有资格形成商品中的价值(新价值),从而才创造利润。而那些没资格形成价值而又占有利润者,就是一种剥削行为。
因此,一句话:利润是必要耗费者创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