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可用居民存款=新建住房总价?
人均可支配收入,就是所有能到老百姓手里的钱,人均消费支出,就是除了购房之外的所有消费,两者之差就是所有居民储蓄,这是定义。这部分储蓄是消费的剩余,它在工资性收入中,或者类似于工资性的收入中,是不能被企业拿走的。因此,老百姓的储蓄,企业是不能花的。这部分储蓄,要花在住房建设上,或者说商品房建设上。商业用房要算成企业投资,来源于企业利润,不是来源于居民可支配收入,不能进入居民储蓄。
上述居民储蓄,只是理论存款。现实中,有三个变数:一个是地方政府会向银行借债,用于地方建设;一个是有央行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央行会扣押一部分存款;一个是存在二手房交易,央行会释放更多货币。这样,实际可用存款=理论存款-地方债务-存款准备金+二手房交易价格。
一组数据
2022年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36883元,人均消费支出24538元,全国人口141175万人,计有17.37万亿存款。年底央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12.5%,存款准备金是2.17万亿。全年二手房成交价是5.12万亿。17.357-2.17-5.12=15,56,全年实际可用存款就是15.56万亿。
2022年住房开发投资10.06万亿,土地出让金是6.69万亿,这个土地出让金不是只含在住房里。按照中指院发布的数据,2018年,住宅类土地的土地出让金占比为81%。这个占比是网络上唯一可查的数据,是对国内300个城市的调查基础上得出的。按照81%的占比计算,2022年住房类的土地出让金为5.42万亿。全年住房实际投入:10.06+5.42=15.48万亿。
理论上,全年实际可用存款就应该等于全年的住房实际投入。从2022年的数据来看,吻合的很好。为了检验这个是不是巧合,笔者用2013年到2022年十年的数据做了查验。十年的全部实际可用存款为132.78万亿,十年的全部住房实际投入为130.33万亿,基本吻合。由于缺少2013、2014、2015、2018年的全国二手房统计数据,只得用相邻年份的数据代替。
全年住房的实际投入,其实就是当年建设住房的实际的房价。可能有人会提出一个疑问,实际投入之外,不还是应该有开发商的利润吗?会计学的意义上,确实有这个利润,但是经济学的意义上,只讲剩余价值。开发商的剩余价值,它的去向就是土地出让金,我们不能把一个东西拿出来重复计算。
二手房的意义
按照传统观念,房价这个东西,是市场上供需双方博弈的结果,是各种政策、措施的综合作用的体现,是我们不可控制的因素。本文观点,就是告诉大家,房价是客观的,和其它商品的价格没有本质区别,符合劳动价值论中,任何商品的价格都取决于价值的基本判断。所不同的是,由于房价中包含了一种特殊的剩余价值-地租,它的价格构成就更加复杂。但是,不管它怎么复杂,它的背后都是劳动力价值。一旦我们知道了劳动力在不同结构的产业之间的分配,价格就是唯一的。
这一点,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同行们,肯定是认可的,但是有一点,他们就不一定认可了:凭什么你要把二手房的成交价格也算到价值中去?凭什么央行要根据二手房成交价格,补充发行现金货币?说起来也简单,我们现在的价值体系中,确实没有二手房什么事,它是在二手房不存在的情况下的价值平衡体系,二手房是不能参与价值创造的活动。一旦存在二手房交易,整个社会的价值交换体系就破坏了。原本和新房做价值交换,一旦我们和二手房做了价值交换,新房就不能实现正常状态下的价值交换了。
为了让劳动价值论能够成立,我们就需要对二手房交易进行处理,把二手房交易创造的价值,视为剩余价值。既然剩余价值都创造出来了,当然要发行对应的货币。现实中,央行可能不是按照这个理解的,它是按照物价指数,决定货币的投放量,但是央行怎么理解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确实这么做了!
大家理解不上去,主要是马克思没有解释这种特殊的剩余价值。马克思曾经提出,地租要算到剩余价值里,却没有说二手房也要算到剩余价值里。凯恩斯就更不用说了,他的国民收入,就是两项:投资+消费,两手房交易,又不需要什么劳动,哪里能创造国民收入呢?
这个就是我们今天国民收入体系的短板。真正的国民收入,不仅是要考核数量,也要能考核质量。举例来说,一辆汽车10年的寿命,10年后就应该报废、但是你的汽车质量太好了,10年后还像新的一样。本来应该报废的汽车,没有报废,重新进入市场,在价值体现上,就等于我们又创造了新的财富。房子的使用寿命是70年,就更不用说了!
所谓的二手交易,其实就是代表哪些质量好、轻易不报废的生活资料,重新投入市场,并创造出来新的价值,它是国民经济体系能够释放剩余价值的信号。由于剩余价值的出现,价值就增值了。价格等于价值,价值增值了,国民收入就应该提高。只不过我们没有看懂,以为这个东西是通货膨胀了,所以每年才会不厌其烦的修正名义G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