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咸平与黑社会成为“反腐功臣”:倒行逆施假以反腐败之美名
作者:《中国反垄断网》时事评论组(全文5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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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2006年9月25日以鲜明的题目“山西省委副书记贿案追踪:黑社会成另类反腐功臣”报道了黑社会如何揭开腐败、黑暗的喜剧性的真实故事。报道说,“山西腐败第一案的发现不是因为群众的举报、纪检的监督,而是栽在一个‘不讲义气’的黑老大手里。从这个角度讲,这个举报贪官的黑社会老大,堪称‘反腐功臣’。只是这个功臣有点‘另类’罢了。”文章接着说,“最近发现的另类‘反腐功臣’形形色色,还包括小偷,贪官的情妇等。例如,贵州省长顺县原政协副主席胡方瑜,被小偷深夜从窗外挑走所穿长裤,小偷搜尽裤袋后将裤子扔掉,被小学生交到了公安局。警察竟在裤子皮带夹层里发现了几张巨额存单。有关部门顺藤摸瓜,一举查出胡方瑜贪污受贿十几万、挪用私分公款和涉及其他违纪金额500多万元的腐败大案”等等。
无独有偶,郎咸平也被大陆愤青们歌颂为“反腐功臣”,而郎咸平也非常乐意接受这个“反腐功臣”的勋号。呵呵,这不,陈良宇一抓,郎咸平马上表现出巨大的热情,并声明陈被抓,他也功不可没!尽管他的节目在被关之后,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逃回了香港,但这种马后炮式的声明却迷惑了一群群的愤青,并坚定地“挺”郎。问题是,如果他仅仅限于反腐败也就罢了,但郎咸平居然公开叫嚣说,他“更加坚信大政府的重要性。因为这种时候,只有一个开明的中央政府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想靠民间的力量,舆论的力量,根本靠不上,腐败势力根本不让你从这方面突破。这时候就需要一种更高的权力,像铁扫帚一样的把腐败势力扫掉”。
呵呵,在郎咸平眼里,只有中央高度集权才能反腐败,而郎咸平公开坚定地否定民众、坚定地否定媒体的做法居然得到了热捧!!!笔者忧心忡忡,遂放开其他事情专心致志提笔揭开郎咸平的反腐败的本质和倒行逆施的真面目!
一、专制社会反腐败的本质:局部流血的政权更迭模式的分析框架
众所周知,所有政权模式的更迭有两种类型:一是不流血的模式,比如克林顿政权换成了小布什政权,就是通过全国民众举手表决的方式得以顺利进行,如果发生意外,还可以通过独立的(以几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法官组成的)最高法院来裁决!很显然,这种政权更迭模式仅仅通过轻轻的挥挥手就简单、轻松地完成了,不仅不流血,不冲突,而且大家喜气洋洋!
与此相反的另一种模式,就是流血的政权更迭模式,比如李自成为了更换明朝的崇桢皇帝,而不惜血流成河——尽管换来换去人们并不如当初所料——很显然,这种模式不仅需要普遍的、大面积的流血,而且大家都肝肠寸断、流离沧桑!
现代的文明社会的巨大进步,使得人类普遍地选择第一种政权更迭模式,然而,并非所有的国家都如此,因为少数国家依然坚持一党独裁,并声称还要将专制体制永恒一万年。当然,历史前进的车轮也慢慢地给了人们第三种选择,即介于流血与不流血之间的局部流血的政权更迭模式,如图1所示。
非常显然的是,专制国家局部流血的政权更迭模式又因为国家的不同阶段,民众的麻木程度以及对抗者的“势均力敌”程度而出现些许不同。于是,在“民主集中制”的招牌下,上层政权精英也采用了通过举手投票的方式实现政权更迭。然而,“民主集中制”毕竟还是专制,通过黑箱操作而当选的“皇帝”显然得不到民众的广泛认可,也得不到上层政权精英的普遍认可,特别是在大好局面掩盖下的“潜规则”派系斗争更是如此。
中国20多年的改革开放,使得上层政权精英也进步了,在黑箱里完成的派系竞争使得各自对自己的评价逐渐的通过“市场”来认可,特别是在各地方取得更多的“自治”权力之后更是如此。很显然,黑箱里的派系竞争必然也要通过两种模式来解决:一是通过“文”斗,即将派系矛盾幻化为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从而逐渐地通过年龄老化或者工作调动的方式将“兵权”在一杯酒的功夫收了上来,从而避免流血!年龄老化是不可抗拒的生理因素,可以被包括被斗争者在内的更广大的民众所接受。而工作调动在中国官场则非常的有限,因为只能往上不能往下,并且各种不同职位的权力系数还不同,很显然,这只适应于中层政权精英,而不适应于上层的政权精英们。于是就产生了第二种模式,即通过“武”斗来解决,即将派系矛盾幻化成“清官”与“贪官”之间的斗争,从而既避免了大规模的流血,还可以以社会“正义”的幌子大张旗鼓地推进。因为几乎每一个人都相信“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是一个颠覆不破的真理,而专制社会的一个普遍特征就是绝对权力,因此,在专制社会里,腐败是无时无处不在的。为此,“反腐败”也就成为上层政权精英们百发百中、屡试不爽的局部流血式的政权更迭模式。
二、专制社会别有用心的“反腐败”为何“大快人心”?
上文分析指出,专制社会反腐败的本质就是局部流血式的政权更迭模式,虽然不能与完全不流血的民主政治体制相提并论,但不能不肯定的是,这绝对比完全流血或者大规模流血的政权更迭模式相比要优越得多,而且随着社会的逐渐进步,特别是分权体制的渐进演化,这种局部流血的政权更迭模式也将逐渐演化,专制社会的人们也为政权更迭“选择”出了一种较优的模式,即较少的流血代替了较多的流血,如图2所示。
从图2可以看出,当集权程度越来越小时,流血程度也越来越小,而且该图指出,在民主和专制之间存在着混合区域。显然,当前中国随着分权程度(p)的增加,政权更迭模式中的流血(b)就快速减少,即满足( , )。图2告诉我们,专制社会里仅仅靠分权方式获得不流血的政权更迭非常有限,特别是进入中间地带时,就变得非常平坦了( , ),这时,分权变化仅仅带来少量的流血事件的发生,这就给社会发生根本变革提供了基本依据。
因此,当通过部分流血事件进行政权更迭时,人们给予了高度的认可,并还得到了许多人的掌声,但是,如果我们认真分析这些掌声,就不得不要深入地破析这些人的心理及行为。
第一类人,就是善良的普通大众,比如鄙人等。我们叫好这种不流血的政权更迭模式,不仅仅在于我们可以轻松地避免不被人们当工具地在大规模的流血冲突中死去,我们可以安居乐业地过着平凡的生活;而且我们还可以借助那些贪官们的倒台而发泄心中的不满,尽管我们都很清楚,这些贪官们一定会前扑后继,“生生不熄”!但能够宣泄一时总比永远得不到宣泄要好啊!更重要的是,我们还可以通过这些贪官的生生死死了解中国官场的内幕,通过我们憎恨贪官这张谁都可以认可的嘴来借机骂骂,也试图骂醒那些沉迷于此的人们。
第二类人,就是少数当权者的御用文人们,比如郎咸平等。他们也非常叫好这种不流血的政权更迭模式,因为他们认为可以麻痹我们这些善良的第一类人,以为我们真的很愚蠢地相信他们所说的“‘反腐’真的就能救人们于水火之中”的鬼话!于是,他们乘机兜售他们的罪恶——宣传专制体制的种种好处——居然可以反腐等等意图迷惑民众,并大肆叫嚣“不要相信民众,不要相信媒体”而只能相信“中央政府”,妄图将中国拉回到从前,继而希望中国未来的政权更迭要重新启用李自成那样的模式——大规模的流血牺牲。
很显然,无论是第一类人还是第二类人,都非常清楚地表达对贪官的憎恶,从而使得“反腐败”呈现出大快人心的景象。但是,我们必须要当心,在我们为了想从贪官身上发泄我们的不满时,我们可能被人所利用,并被他们兜售的罪恶带进万丈深渊。
三、“倒行逆施”为何被假以“反腐败”之美名?
当人们欢呼反腐败的“巨大成就”时,尽管没有人会幻想通过反腐败真的能改变社会格局,但人们毕竟舒畅了一回!更重要的是,“反腐败”者往往总是喜欢把自己塑造成一个个英雄炸碉堡的形象,而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人为“反腐败”事业付出了代价。为此,我们必须分析“反腐败”者的种种类型。
第一类人,就是专制政权中的下层人士或者民众的“反腐败”,比如上海大学十八位教师勇敢地揭露和批判常务副校长周哲玮以及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陈宪的腐败事件,尽管他们历经艰难、四处上访也没有取得丝毫成果,但他们依然不畏强暴、誓死与腐败分子抗争到底!其决心可表,其勇气可嘉!当然,许许多多这样的人,为了“反腐败”丢了工作,散了家庭,甚至牺牲了生命,值得可歌可泣的同时,也为我们的“反腐败”者们自然不自然地罩上了光环,并把“反腐者”当作一个美名世代流传,有的人也为成为反腐者而感到无尚的光荣!
第二类人,就是专制政权中的顶级人士的“反腐败”,比如封建社会的皇帝等。艾邦(2004,“2004:中国维权的基本方向”,http://www.xslx.com/htm/szrp/shts/2004-01-28-15920.htm)老先生早就指出,维权有两个层次:一是上下机构之间矛盾使得上层为了维护统治而不得不牺牲下级的维权,第二层次的维权就是上层之间的矛盾从而使社会的制度可能发生根本性变革。同时,艾邦指出,“第一层次的维权固然重要,通过上下机构与民间的博弈,寻找利益差异及其均衡点,既是合法的行为,也是专制社会维权的重点”。而且,“上下之间的利益矛盾永远存在,并不随胡温体制的变化而变化,即使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都存在。所以,该层次的维权在任何时候任何人都可以做,也做得好,不外是手段或方式的问题、程度与效率的问题”。但在艾邦看来,第一层次的维权只能处于较初级的层面而不可能带来更多的更大的进步。
但很显然的是,上层之间的派系斗争也不可能公开地表现为派系争斗,于是就借“反腐败”的名义进行,于是我们可以看到,即使是封建社会,“反腐败”事业依然轰轰烈烈,成为政权换血的好工具。
第三类人,就是专制政权中的中层人士的“反腐败”,而这也分成两种,一种是他们为了表现社会的良心,或者完成皇上之命的反腐败,比如包公等就是如此。这种反腐败之所以可以进行,主要还是因为顶级人士的支持和授权。而第二种就比较卑鄙了,他们仅仅是为了谋求自己的进步,如果按照官场规矩可能要等上很多年,但通过反腐败而迅速地搞掉对手而晋级,反腐败也是他们手上的一种工具而已。
第四类人,就是专制社会中的御用文人,比如郎咸平等。他们仅仅是想通过“反腐败”而取得三大成果:一是专制社会的顶级人士的认可;二是麻痹的民众的爱戴;三是不明真相的愤青的狂挺。
很显然,他们知道第一类的“反腐败者”给他们缔造了一个好名声,于是就借这个名声大揽战果。很显然,愤青的狂挺可以让他们感到自己的“价值”,并可以借机到处演讲,赚取不少的演讲出场费;而民众的爱戴则可以得到广告商的看中,而郎咸平在上海主办的节目就是明证——“名气”大了,收视率高了,广告多了,自然钞票也就多了;而获得顶级人士的认可则大有前途,这不,他们之所以狂叫专制社会的优越,不要相信民众,不要相信媒体,就是告诉专制社会的顶级人士,他们反腐败仅仅是策略,根本的是支持专制和集权,从而期望成为顶级人士的智囊或者座上宾,从而取得不少的赏赐。
事实上,笔者也不得不承认,当前的媒体处境艰难,稍微一大声,就被叫停,所以,媒体也就分为三类:一是继续成为顶级人士的喉舌,大肆解释政策的优越,上面是谁就解释谁的,不得罪最高人士是他们一切工作的最高原则;二是逐渐觉醒,但为了生存,不得不“远离”政治,尽管他们也知道“远离”不了,但尽量保持距离;呵呵,这也是当前本人一些文稿总被退稿的根本原因(他们不是没有良心,而是没有骨气);三是一些媒体的良知要求他们承担起了历史使命,他们即使冒着主编被撤,刊物被停的危险也要坚持发出正义的声音,但这样的媒体越来越少了,然而,我们还是要说的是,第二类的媒体也开始寻找钢丝,并打搽边球,从而逐渐的成为人们的依靠,与第三类媒体一道成为社会的第四大力量。
同样地,民众也可以分成三类,一是坚定地维护政权,无论他们对还是错,虽然他们良心不安,他们侥幸地认为,在他们的有生之年不会变故,他们不会在乎后世怎么评说;第二类人则是如温克坚先生所说的那样,他们被世代的运动搞怕了,为此他们也“远离”政治,希望通过纯动物式的生活以逃避对人的基本权利的反思;第三类则是一些抛头颅、洒热血的民众们,他们为了社会的进步,不惜丢掉工作,颠沛流离,久坐监狱,甚至客死他乡!然而郎咸平等人却不加分辨,妄图通过混淆视听,攻击一切媒体,攻击一切民众,叫嚣不要相信民众,不要相信媒体,其实质就是要抛开现代文明社会好不容易演进出来的两大进步势力,假以反腐败之名而倒行逆施,以“反腐功臣”麻痹民众并也要将民众重新置入水深火热之中。
显然,要在短短的5000字左右的本文中阐述清楚专制社会的反腐败的理论是比较困难的,但笔者将在后续论文中,详细论述在专制社会里,反腐败理论的整体框架和基本原理。在此,也是希望得到更多朋友的关注,并希望一道合作研究这个宏大浩瀚而又迫切紧急的课题,愿意合作者请与我联系(E-mail[MSN]:Fairtown@hotmail.com)。
作于2006年10月16日星期一于中国·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