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耗费必须补偿是一个极其基本的常识;把它作为一个观点提出来,在经济学上是有理论意义的。
你不知道在经济学上这一观点早就有人提出来了,就是你的无知。
你把这个观点当成了你或hhj-1提出来的,就是“买弄”无知。
至于你不断地重复这个观点,哪怕一千遍、一万遍,也不过是班门弄斧、鹦鹉学舌而已,只能证明你就是把无知当成了炫耀的资本。
你真可怜,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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