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heng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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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品评马克思《资本论》中的若干观点(3)——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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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24-5-7 16:25:07
在马克思那里劳动产品经过“惊险的跳跃”才转变为商品!不是单单换一个名字!
我想强调要注意问题的因果关系!诸如“产品”是交换的出发点,是“因”!“商品”是交换后经过“惊险的跳跃”才转变成的结果,是“果”!主流马派有很多“因果不分”或“倒果为因”的解读马克思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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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24-5-8 16:08:11
拒绝辩证法,只能使人停留在孩童时期!以产品与商品为例,用“孤立、静止、片面”的人类孩童时期的逻辑来看的话,就会认为产品与商品是一回事!但以人类长大后的“联系、运动、全面”的辩证逻辑来看产品与商品,就会发现商品以及商品价值表现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换关系,而产品则不表现出人与人之间的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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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24-5-9 15:29:11
通俗说通过市场交换的所有权明确的经济事物才可称为商品。因此,经济事物如果没有明确的所有权以及进行了所有权的交换就根本没有商品可言。人们可以通过交换经济事物的所有权来间接获得满足需要的物品或服务。一个物品如果不存在所有权的问题,即天然丰富到不需要人们付出艰苦的劳动谁都能轻易获得该物品,该物品就不会成为商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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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24-5-10 15:19:07
经济事物不但要能满足人的需要,而且要实现了所有权的交换,这才是真正的商品!即“能交换”的经济事物和真正“实现了交换”所有权的经济事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非商品虽然可能具有“能交换”的属性,但仍然不是商品,因为它实际上并没有实现了所有权的交换从而不是实际商品。所以,只有真正“实现了交换”所有权的经济事物才是真正的商品。这样,有用物品或劳动产品就不一定都能成为商品,进而可以说有用属性或劳动属性也不就是商品所独有的本质属性。商品的本质在于它的所有权“实现了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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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24-5-11 15:14:32
任何物品交换,都不是物品自己自动完成的事情,而完全是两个以上不同物品所有权主体之间的交换行为的结果和表现。所以,任何客体,没有所有权主体的存在,则无论其具有什么样的性质和特点,都永远也不可能转变成为可用于交换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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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24-5-12 15:39:02
通常说空气等等不能成为商品,并不是因为它不是劳动产品,而是因为它没有明确的所有权,通常人们不用付出代价就能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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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24-5-13 15:32:30
论坛上常把马克思的不足与失误也当做真理大力宣讲并误导了一些人。批马派批的有的其实只是马派的观点。马克思已经作古,不能为自己辩护。而对国计民生有巨大影响的则是马派的观点与实践!或许探讨马派的观点与马克思的观点之间的鱼目混珠之处更有现实意义。当然,融合其它可取的理论观点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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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24-5-14 16:13:10
马克思从“商品”开始就隐含了很多的背景或前提条件,诸如:生产、需求、交换、供求一致等等。但是,马派却没有注意这些背景或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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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24-5-15 16:30:51
我们不能因为市场上大部分商品是劳动产品就断言“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性质。”因为马克思如果不做这样武断的论述,对于比比皆是的现实社会中那些非劳动产品用于交换而成为商品的现象,他所要讨论的劳动创造价值理论就难以适用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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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24-5-16 14:59:59
劳动产品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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