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C刊《当代财经》纪亚方(2023)老师的研究,通过对上市公司被处罚涉及的年份进行追溯,为了保证企业违规行为变量度量的准确性,将追溯到公司被处罚的年份定义为违规年份。 采用两个指标对企业违规行为进行衡量:一是以虚拟变量Vio_dum表示企业违规行为倾向,若上市公司当年出现违规行为,则Vio_dum赋值为1,反之赋值为0;二是以Vio_num表示企业违规行为程度,即采用企业当年违规行为发生的次数进行度量。
包括原始数据、运行代码、最终结果,大家可以验证一下
文献:
纪亚方,梁日新,池亚楠.大数据税收征管能抑制企业违规行为吗——基于“金税三期”的准自然实验分析[J].当代财经,2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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