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具香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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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 不成立的路径也可以留在模型里吗?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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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vi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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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方程中有两个自变量涉及到的四条路径验证不成立,拿掉这两个变量重新进行拟合后,模型的拟合数据就没有之前好了。
外审专家质疑这种情况为什么要拿掉那两个变量。

请教各位大神,变量关系不成立的路径也可以留在模型里做整个模型的拟合吗?
一般某个变量的路径不成立,但去掉后影响整个方程的拟合,是不是说明这个变量跟其他自变量之间存在一定关系?

外审专家意见:

不显著的假设也是数据分析结果,模型修正应以提升拟合优度为目标,而非以全部假设都被验证为目标,原有模型拟合优度可以接受,因此论文中去掉不显著假设的模型修订方式合理性存疑。尤其,这样的修订导致更多原有显著变量失去显著性,RMSEA 这样的重要评估指标还更差了,修正结果的理论支撑性有待商榷。

关键词:RMSEA 拟合优度 外审专家 数据分析 RMSE
沙发
秋秋看财经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4-5-18 11:49:51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可以不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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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spss19 发表于 2024-5-19 07:52:4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外审专家的意见是正确的。
既然将某些变量纳入模型,就是有理论基础,如果删除某两个不显著的变量,如何自圆其说。且,前面的文献评阅不就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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