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性思维就是用概念代表现实事物、用概念间的关系代表现实事物与现实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的思维方式。概念性思维进一步细分为原始的概念性思维、古典的概念性思维、抽象思维、科学具象思维,其中的古典的概念性思维就是逻辑思维。抽象思维是概念性思维的另一个特殊种类。
一、对现实事物进行概念化处理:
逻辑思维有概念符号、概念内涵、概念外延这三种概念化处理技术。
抽象思维有概念符号、概念内涵、概念外延、概念外延总体、概念分体、概念整体、概念外延的数量属性、概念外延总体的数量属性、概念分体的数量属性、概念整体的数量属性、概念内涵的数量属性这十一种概念化处理技术。
二、对概念与概念之间的组合关系处理:
逻辑思维没有明确的组合关系处理,但是用形式逻辑排除了不正确的组合和推理。逻辑学就是在全部推理中将不正确的推理与正确的推理区分开来的学问。
抽象思维有四种规范的概念组合关系处理技术,具体包括演绎关系、综合关系、一般与特殊的数量属性关系、整体与分体的数量属性关系,其中,一般与特殊的数量属性关系是对演绎关系的定量化补充描述,整体与分体的数量属性关系是对综合关系的定量化补充描述。抽象思维就是在概念间的演绎关系和综合关系的范围内来认识事物相互联系的规律性。
(摘编自《思维方法高级教程》第2版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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