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健康市场进入4.0阶段》(学习笔记)-23
2020年2月28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
楼主: 新安客
|
513
0
《互联网+医疗健康市场进入4.0阶段》(学习笔记)-23 |
jg-xs1京ICP备16021002号-2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