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9.1
何谓善?善即利己利人利众生。
善的第一层次是利己,发展自己是利他的根基、是首善,故意损伤自己身心或者说不去成长自己身心就是第一恶。
由于自己有发展了,有了利他之能力,才会出现利人与利众生的第二善与第三善。
完全的善是善之第一第二第三层次得到完整实现。
在人还没有爬上食物链顶端之前,人按本能行事,虽没善恶之说却有善恶之行,本着适者生存的“丛林”原理处理人际关系,即按自己、血缘、熟人(合作者)、陌生人这个顺序处理人际关系(即资源按这个顺序分配)。这个时期,第一善是存在的、这个第一善源自动物本能。恶行也来自本能,例如放火烧山、导致猛犸象的灭绝等。
至于第二善在“丛林时期”大概属于或有存在,即食物等生存资源充裕时存在、短缺时不存在。至于第三善利众生则几乎可以肯定不存在。所以,人还是普通“动物”时期,可以说,完整的善不存在。
人之所以能成为“万物之灵长”,即“丛林时代”在与其他食物链顶端的动物斗争中取得永久的最终胜利,应该归功于第二善的发现与壮大,即人们发现将生存合作范围从血缘走向地缘最后走向远距离的陌生人最终更有利于自己的发展,因为合作提升了生存资源的生产力。因此,第二善来自人们发现了合作的好处~提高生产力。
至于利众生的第三善则来自人们合作提高生产力后对自然的破坏而受到生存环境“反噬”的巨大历史教训。
于是,回答善从何处而来的答案可以归结三句话:利己的第一善来自本能或基因,利人的第二善来自对合作好处的偶然发现并有意地识实施,利众生的第三善来自人类违背自然规律的斗天斗地的惨败教训。
纵观人类发展历史,第一善与利他之第二第三善,常常发生冲突~这是贯穿人类发展史的根本矛盾,其他一切矛盾都源于这个矛盾,所以,以研究如何更好处理这个矛盾的伦理学是一切社会科学的最上位学问、万学之母是伦理学而不是哲学。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的思想还能启发到:人类实现完美之善的根本在于人与人的良好合作以及人与自然的持续和谐。
所以,凡是导致人和人彼此斗争对抗乃至你死我活的战争的意识与形态都是恶的,凡是杀戮生命破坏自然的“科学技术”也是恶的。
那么,现实中自杀、杀人以及破坏环境的恶为什么仍然广泛存在甚至有时还愈来愈恶劣呢?
作者认为,其原因也就是对第一第二第三善及其实现缺乏清醒认知与有效的行动。例如,人们没有正确认识到第一善是自己的超越了生存恐惧的身心发展,如今的消费文化大量充斥不利于各个个体身心发展的错误理念错误形态。例如,如今的各种主义与各种信仰仍然大量充斥着倡导基于血缘基于地缘基于信念的群体对抗与零和博弈甚至损人不利己博弈的错误理念错误形态。其实,对自然的破坏性滥采滥伐大多是人际对抗导致彼此过度防御(如表现为畸形的攀比消费与不理性消费)的恶果。所以,实现好第一善与第二善一定能促进第三善的实现。
总之,人类要发展善,必须树立正确的个人发展观,树立正确的社会合作观,树立正确的科学伦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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