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意向书
本意向书由下列各方于二零一二年【】月【】日在中国北京市签订:
转让方:[ ] (以下简称“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受让方:[ ](以下简称“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鉴于:
1. 转让方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 ]年[ ]月[ ]日在[ ]注册成
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的股
权。
2. 受让方是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 ]年[ ]月[ ]日在北京市注
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1
3. 受让方与转让方已就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 %的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初
步磋商,为进一步开展股权转让的相关调查,并完善转让手续,双方达成以下
股权收购意向书,本意向书旨在就股权转让中有关工作沟通事项进行约定,其
结果对双方最终进行股权转让均具约束力。
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