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跨行业务
过失处理暂行
方法〔2003年9月19日中国银联业务管理委员会第一届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目的
为使银行卡跨行交易
过失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依据
?银行卡联网联合业务
标准?中有关过失处理原那么的规定,特制订本
方法。第二条 处理原
那么1.过失处理必须据实、准确和及时。
2. 以互联网
过失处理平台为
根本处理手段。凡经过中国银联银行卡信息交换中心转接的联机交易或
其他经成员机构双方核实认可并同意付款的交易,均可通过互联网
过失处理平台进行账务处理
。3.过失交易的处理路径应同原始交易路径一致,
原始交易未经中国银联联机转接的,
过失处理路径应参照联机交易的路由进行处理
。4. 借记卡和信用卡
〔包括贷记卡和准贷记卡
〕分别采用不同的处理流程完成
过失处理。5. 各成员机构必须支持自原始交易日起一八0日以内的
过失处理,对超过一八0日提交的
过失交易可拒绝处理。
6.对同笔交易收单方提交贷记调整、发卡行提交退单的,按提交时间优先原
那么处理。7.本方法所规定的时限为最长时限,
各成员机构
应及时发现并进行
过失处理。8. 除特别说明外,本
方法所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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