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处罚制度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质量意识,逐步完善仓库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希望大家严格遵守。
1. 不服从上级领导安排的,扣 10 元/次;态度蛮横者扣 20 元/次。
2.由于工作疏忽,延误产品交期的,扣 5 元/次。
3.虚假、瞒报数量的,扣 5 元/次。
4.未准确核实出、入库相关内容的,扣 10 元/次;
5.未及时上报产品低于安全库存或发货量不够之情况的,扣 5 元/次。
6. 监督人员未履行监督职责,造成产品出库不符合客户要求的,当事人扣 5 元/次,监督人扣 5 元/次。
7. 货物不妥善保存,影响产品品质的,扣 10 元/次;造成产品丢失的,按产品价值全额赔偿(200 元封顶)
。
8.因工作疏忽而造成产品损坏的,按原材料费的 20%罚款(100 元封顶);故意造成产品损坏的,按产品
价值全额赔偿,并追究其责任。
9.盗窃公司物品的,按产品价值全额赔偿,并追究其责任。
10.仓库内脏、乱、差、标识不明确,没有遵循先进先出原则、摆放不合理的,扣 5 元/次·款。
11.未积极配合出、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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