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入厂教育
新入公司员工均需经公司,分厂(车间)、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教育(一级),有安监部门进行安全法规、法纪、国家有关安全生产
方针、政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等内容进行教育。公司有关部门
密切配合,用人单位负责报送人员名单,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进行下
一级安全教育。
2)分厂(车间)教育(二级),有分厂(车间)主管生产或车间技术员、专
兼职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为车间生产特点,主要设备性能、工艺流程、安全
技术规程(操作方法)和车间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化工品的特性、理化性能、应
急救援方法,灭火方法等防范事故的措施,经考核合格后分配到班组。
3)班组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为岗位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生
产特点和操作注意事项,安全装置、工器具、个人的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正
确使用方法等知识。经考核合格后,在未取得安全作业证,不得独立操作。
4)公司内调动(岗位调动)及脱离工作岗位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进行二级
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工艺改进,设备改造,分厂(车间)应及时对员工进行二级、三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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