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盘点作业流程
一、目的:
建立公司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化规范,以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二、范围:
公司固定资产盘点相关事宜。
三、作业程序:
(一)总经办应规划适当盘点计划书,经权责主管核准;
(二)盘点计划内容包括:盘点时间、地点、盘点标的物、主盘单位、会盘单位等;
(三)每年定期由总经办对所管理之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盘点时应会同相关单位,并
依据《财产盘点清册》逐一清点;
(四)盘点时应依规定使用《财产盘点清册》,盘点后应于《财产盘点清册》上纪录盘
点结果,呈请权责主管核签;
(五)盘点若与《财产目录清册》帐记载数量有差异发生时应及时更新资料,相关单
位应依据盘点结果检讨原因并追究责任;
(六)财会单位应针对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有帐无物:
○1 、因盗失所致者,应取具公安警政单位核发的证明文件,核准后编制传票注销记
录,并修改《财产目录》
;
○、因重复入帐者,核准后编制传票注销;
2
○3 、因其他原因而致有帐无物者,以实际情形作适当帐务处理。
2、有物无帐:
○1 、估计该资产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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