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样式三)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兹为不动产房屋委托出卖订约的媒介经当事人议定合同如下:
甲方将本合同记载不动产房屋(价格 元整)出卖事宜,委托乙方办理订约的媒介一
切行为,而乙方承认。
本合同不动产房屋如下:
地点: 市 路 地 号
门牌号: 市 区 路 号
式样: 式
建筑面积:
构造:
本合同有效期间自 起至 止 个月。但期间届满后不再另
订合同的,本合同自然消灭。
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不得擅自另再委托他人,或自行与他人订约出卖等情事。
委托事务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而乙方必须提示其必要款额凭据或计算书或说明原因时
,甲方应酌情给付。但委托事务终了时应即互相合算,多退少补。
第六条 乙方关于订约事项就其所知,应据实报告于甲方,对于订立合同或支付款
项无能力的人不得为媒介。
甲方应于乙方媒介而成立合同办妥授权事务完竣时,给付乙方人民币 元整为本件
办理委托事务的报酬金。
前条报酬金于合同有效期间内乙方未完成授权事务者,乙方应丧失该项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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