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市 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新股东会议,经全体股东讨论,
就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了本公司章程修改案。
二、全体股东免去原执行董事 、原监事 ,选举 为执行董事, 为监事,
任期均为 年。
三、以上事项经全体股东签字生效。
以下无正文
全体股东签名:(注:新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1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