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
1、物权的保护:通过法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保障物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财产行使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制度。
2、所有权:指一切为人们所拥有、控制财产的权利,包括有体物与无体物,但在法律观念
中,则是指对于有体物的所有权。
3、财团抵押权:将企业现有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视为一个整体,于其
上成立的抵押权。
4、最高额抵押权:对于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预先确定一个最高的限度而设立
的抵押权。
5、留置权: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权留置该动产。
以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在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6、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权利人即业主对于一栋建筑物中,自己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对
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结合。
7、业主的管理权:指基于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构造,业主在建筑物的权利归属以及使用上,
形成了不可分离的共同关系。并基于此共有关系而享有管理权。
8、担保物权的竞合:亦称物的担保的竞合,指在同一标的物上存在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人不为同一人。此时应以何类担保物权的效力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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