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中的价格计算题
——以深交所769号文为例
作者:一线 沧州中院 田晓 平安证券投行部 高级经理
一、问题的提出上市公司股份的协议转让是场内交易一个重要补充。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不同,其在性质上是当事人之间通过一对一的协商达成的私下交易。当然,使用协议转让这一方式是需要一定条件的(此处不加赘述)。由这种交易属性所决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协议转让这个领域是相对自由的,特别是在交易价格的确定方面,其与二级市场的当期股价可以没有必然的联系。但这一情形在2016年发生改变:以深交所为例(上交所除本文第三部分所述部分外其余大体相同),其先于2016年3月7日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深证上〔2016〕105号)》(下称
“105号文
”),将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价格规定为
“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转让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
”。依此规定,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的交易价格最低为该
“定价基准日
”价格的90%(ST时为95%);此后于同年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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