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公司业务研究(3篇)
财产保险公司业务讨论〔3篇〕
第一篇:财产保险公司代刷卡缴纳保费风险与对策
一、代刷卡方式缴纳保费
代刷卡方式缴纳保费有两种情形:第一,依据中国保监会“见费出单”管理制度规定,财产保险公司只有在收到客户保费后,在业务系统中完成缴付费处理后才能生成并打印正式保单,而部分未在财产保险公司出单点进行投保缴费的客户则要求先拿到正式保单后才缴纳保费,保险销售人员或机构为促使保险合同的早日达成,通常状况下会先保人刷卡垫付保费,待完成缴付费操作业务系统生成、打印出正式保单送交客户后由投保人支付等额现金或转账至保险销售人员或保险机构。其次,投保人没有银行卡,在其缴纳保费时,先将应缴保费以现金方式交给财险公司销售人员、出单网点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方,再由以上人员在财险公司POS机上代为刷卡〔基本为信誉卡〕至财险公司保费收入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情形的代刷卡缴费,保费由实质上的现金缴纳转变为形式上的无现金缴纳,这种状况已在近期财险公司洗钱风险自查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保监部门等监管部门现场检查中充分暴露出来。
二、代刷卡缴费存在的洗钱风险
保险行业具有投保人、被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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