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第一章【经济法基本理论】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①企业组织管理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
资企业法》属于市场主体法律制度。
②市场管理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属于市场秩序法律制度。
③宏观调控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④社会保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优抚安置法》.
2.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①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部组织,自然人,国家,例供销合作社,个体工
商户等;
②客体:物(指人类能够控制的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物质资料,包括天然存在的和人工制造的,例债权,房屋),
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包括支票,汇票,股票,国库券,债券等),行为(即提供一定的劳务,如运输行为,勘察,基
建工程等),智力成果(著作,商标,专利,专有技术,技术改进方案,生产经营标识等)
3.③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的定义:是指经济法主体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