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hhj在2006-11-24 7:23:00的发言: 关于价值论的历史,你自己去看看好了。
关于价值概念的历史,我给你举几个让你看看:
马克思以前的经济学家并没有真正讨论过价值是什么,在财富匮乏的时代,理论家们最关心的不是价值是什么,关心的是如何公平交换和分配,他们大多是从规范的角度来研究价值的,由此讨论最多的是价值的来源、衡量尺度和决定因素等等。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先哲们的论述中认识,美国的富兰克林在1721年出版的他青年时代的著作中写道:“用劳动来测量银子的价值,同测量其他物品的价值一样圆满。”又写道:“因为贸易本来不过是劳动和劳动的交换.所以一切东西的价值用劳动来测量是最正确的。”[1]斯密所谓:“劳动显然是惟一普遍的、惟一精确的价值尺度,它是在所有的时候和所有的地方都可以用来比较不同商品的价值的惟一标准。”[2]李嘉图所谓:“商品的价值或其所能交换的任何另一种商品的量,取决于其生产所必需的相对劳动量而不取决于付给这种劳动的报酬的多少。”[3]门格尔在其《政治经济学原理》中寻求的也是“财货价值之最根本的尺度”等等。[4]
从实证的角度来论述价值可以说在马克思前就不存在,他们基本上都把价值和交换价值作为同一概念来应用。如亚里士多德认为,每种物品都有两种用途,一种是它本身所固有的,即可供直接使用的用途……另一种不是物品本身所固有的、次要的用途,即用于交换。[5]至斯密则明确说明了这一问题:“价值一词有二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6]这种把交换价值作为价值概念的用法,一直沿用到马克思《资本论》的出台。
前人探讨最多的虽然是价值衡量的尺度、来源和决定因素,但并不是说他们没有价值的概念,而是把价值作为一个不需要重点说明的概念来应用,这个概念,就是李嘉图所谓的“其所能交换的任何另一种商品的量”;[7]穆勒所说的“一件物品的价值,是指它能换取的某一其他物品或一般物品的数量。”[8]马歇尔则谓“在任何地点和时间用另一物来表现的,就是在那时那地能够得到的、并能与第一样东西交换的第二样东西的数量。因此,价值这个名词是相对的表示在某一地点和时间的两样东西之间的关系。”[9]早期的重商主义者尼古拉斯·巴贯在《论商业》中,曾对价值的这种含义有过明确的说明:“市场是价值的最好的公断人;通过买卖双方的集合、商品的数量以及对商品的需要都知道得很清楚,商品能够卖得的价格恰等于这些商品的价值,照古典的说法,商品能卖出多大价钱.它就只能值多少。”[10]
其实,还有很多这里不在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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