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民 国“宪 法”主张的“行政区划”包括外蒙古(实为蒙古国领 土)以及新 疆、西 藏、云南和黑龙江周边一些由俄罗斯、阿富汗、缅甸等国实际控制的区域,总过35省、2地方及1特别行政区,面积比我国宪 法及国际承认的中 国领 土大很多。实际上这个“行政区划”是新中 国成立前国 民 党 政 府的行政区划,而台 湾地区一直保持着中 华 民 国的国 格,所以行政区划也沿用旧国 民 政 府 的行政区划。
中华民国ZF入台后,名义上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ZF实际所失去控制权的藏南(印度)/云南西部一块(缅甸)/外蒙古(独立),中华民国地图像一片秋海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