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天起,到社区医院看病,不用收挂号费,医生就诊后统一收10元的“一般诊疗费”。这个一般诊疗费包括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耗材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等费用,医保参保者个人只需支付10元中的30%3元。新规执行首日,市民争议不少。
以诊疗费取代挂号费,增加收取药事服务费的医疗收费改革已经吹风很久了,现在终于从纸面落到行动。对于新规定,因为刚刚推出一天,现在来谈论成败得失,当然为时尚早。不过,从市民反应来看,医疗新规确有值得商榷之处。
表面看来,这个新规定似乎挺不错,10元钱包含了那么多内容,又可以纳入医保。但还是有市民提出,如果不打针输液,那岂不是亏了?如果没有医保报销的,也相当于被提了价。即使是有医保报销,那也是市民自己的钱。总之,一句话,这个一般医疗诊疗费的推行,让市民看病费用提升了,而且,这种提升是没有选择,被迫的。
笔者以为,市民的这种反应、质疑是有道理的。只要稍加斟酌,对于新规就可以提出一串疑问:为什么一般诊疗费是10元而不是4元呢?10元的定价依据是什么?为什么要把注射费放在一般诊疗费?这不是让那些不需注射的患者交冤枉钱吗?药事服务费包含了哪些内容?在医药分开以药养医还没有真正实施的情况下,率先推行药事服务费是否合理?可否将两套收费方式并行,让市民可以主动选择?新规推行前有没有做民意调查或听证?等等。
在笔者看来,这项新规定,至少存在以下瑕疵:一、收费依据不够充分;二是将太多项目打包收费,损害患者利益;三是对非医保患者不公平;四是形同提价,打破了市民医疗改革的良好预期。不要以为,就是几块钱的问题,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更不仅仅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涉及到太多原则性的问题。
笔者以为,对于一项涉及面这么广的改革,无论改革的出发点是什么,其最终的结果,如果只有利于医院一方,而不能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是难以得到拥护的,在推行时也应该慎重。强行推行的结果,只能让人们对医改的愿望更加大打折扣,必定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