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详述
发文:上海证券交易所
日期:2006-08-21
各会员单位:
现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
那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试点期间可作为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标的的证券以及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名单,由本所另行公布。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上海证券
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
那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
为规范融资融券交易行为,
爱护证券市场秩序,
爱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依照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
治理方法和本所相关业务规
那么,制定本细
那么。 第二条
本细那么所称融资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
〝本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
〔以下简称
〝会员〞〕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本所上市证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
第三条
在本所进行融资融券交易,适用本细
那么。本细那么未作规定的,适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那么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章
业务流程
第四条
会员申请本所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的,需向本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及以下材料:
〔一〕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