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融资或负债比率的上升虽然能够回避股东与企业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抑制经营管理者的道德风险行为。但是,当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或向金融机构借款时,作为企业内部经济主体的股东、经营管理者和企业的外部债权人之间就形成以负债契约为媒介的托付关系。在这种以负债契约为根底的托付关系中,存在着作为托付人和债权人和作为人的股东以及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为简化分析,我们以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冲突为例进展分析。
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主要表现为负债契约签订后,股东有可能从事各种损害债权人利益或降低企业价值,导致本钱发生的道德风险行为。股东道德风险行为,或者说,负债融资中本钱发生的根本缘由在于,股东存在着将本属于债权人的权益转移到自己手中,以提高企业股票的市场价值的内在动因。当然,仅有动因的存在,道德风险行为并不愿定会发生。关键在于,企业利用负债融资时,股份制企业的股东有限责任等内在特征为股东从事道德风险行为供应了可能。
因负债融资引起的股东道德风险行为主要表如今两个方面:一是股东有可能将本属于外部债权人的权益通过确定方式转移到自己手中;二是有可能消灭因企业债务超过而使股东放弃对债权人或股东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