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民声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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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关于基层民主与分配的讨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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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123 发表于 2011-10-30 10:10:53
10岁女孩当面鼓励爹妈离婚,为的只想找个有钱的爹!

"------要是你嫁给胡叔叔,就没人看不起我,也没人欺负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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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看不起”,又是“欺负”,是10岁女孩对“丛林法则”社会和环境的控诉!
是的,本应该期待有像菩萨一样慈祥仁爱的人来“解决先选好、配好保证修改立法法工作人员正义还是邪恶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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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123 发表于 2011-10-30 10:13:26
民意与官意的再界定

你这是民意,还是官意(官方意思)?能够回答的了不?

先界定什么是民意,什么是民意?民意就是民众为了自己的利益、也是人民的利益依法监督ZF的舆论就是民意。官方的意志和意图就是“官意”。

学习宪法可以得知,新闻媒体和舆论界只存在,1、人民大众监督ZF官员的民意 。2、ZF官员围绕为人民谋利益进行行政工作(有的言行不一,甚至口是心非)的意志和意图,简称“官意”。

网络论坛上针对ZF和官员的舆论监督就是民意的重要方面。能够称得上是ZF意志和意图的“官意”是ZF的一切行政政策和行政措施、代表ZF发言的新闻发言人、ZF官员行政工作过程中的公开的讲话。

在网络论坛上大量的八股文,如果说是民意,却不是舆论监督,如果说是“官意”,却没有亮出来自ZF的什么部门及个人的身份。因此,八股文既不是民意也不是“官意”,八股文作者角色不明,与他们讨论什么没有意义,是浪费时间,是舆论监督的场合受到干扰,舆论监督的视线被转移。




答,网络民意是否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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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四问“网络民意”:网络民意是否民意?
作者: 风起安达因河 关注 于 2011-10-25
(内容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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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众的意见”,简称“网络民意”。网络民意是否民意?是,又不是,就看掌握网络舆论控制权的官员对网络民意限制还是不限制,认可还是不认可,网络民意表达的方法和确认网络民意的方法科学还是不科学。方法不科学,就会把不是“网络民意”说成是“网络民意”,把是“网络民意”说成不是“网络民意”。
网络民意表达的科学方法和确认网络民意的科学方法,应该排除某官员可能会隐瞒官员的身份或者指使他人利用其充足的时间在网络论坛上重复发帖来冒充“民意”、误导舆论。这种冒充“民意”误导舆论的情况不是没有可能。网络论坛上为数不少的八股文就是以“网民”的身份发表,这应该不是民意。
  
准民意应该是民众为了自己的利益、也是人民的利益依法监督ZF,ZF的一切工作也是以为人民谋利益而展开的。法治社会,任何ZF和官员都需要监督,那么,一切相对于官方意图“官意”的民意就是舆论监督,舆论监督就是民意,不是民众为了自己的利益、也是人民的利益依法监督ZF的舆论不是民意,是官方意图的“官意”。
法治社会两大思想要件,1、官方意图。2、民众意见。法治社会,ZF的一切工作意图是不是围绕为人民谋利益而展开,如果是的,就是政绩优秀的,如果不是,就是政绩差。法治社会,如果民众意见少,或者没有,也可以说明ZF政绩优秀。如果民众意见多,又不见纠正,也说明ZF政绩差。2011-10-26
是的,本应该期待有像菩萨一样慈祥仁爱的人来“解决先选好、配好保证修改立法法工作人员正义还是邪恶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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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123 发表于 2011-11-5 17:38:55
不要误解马克思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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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王水琴  关注  于 2011-10-13 20:28 发表   

实践证明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错误的,是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的,与和谐社会的理念格格不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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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误解“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本意不是针对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只是作为建立公有制经济的手段。建立公有制经济,每个人经济权利平等,国家有责任对每个人负责,实行每个人就业、医疗、居住等全面保障。

从上个世纪各社会主义国家创业史可以证明社会主义国家实行每个人就业、医疗、居住等全面保障是可以做到的。

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的富裕观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富裕观是不同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的富裕观是每个人就业、医疗、居住等全面保障,开始总是从“高就业率、低工资”起步,从“不富裕”走向“富裕”。从“不富裕”走向“富裕”的过程是经过全社会共同努力逐步实现。

上个世纪苏联社会主义国家成功时期工人阶级每个人就业、医疗、居住等全面保障,虽然不能与资本主义国家的人富裕(许多是奢侈、浪费型的“富裕”,本不属于工人阶级的富裕观)相比较,也可属于过无忧无虑生活的“富翁”,他们无忧无虑过“富翁”生活的经济实力是“每个人就业、医疗、居住等全面保障”。

不是说个人一定要有多少私人财产才算“富翁”。这里是不合理不科学的、奢侈、浪费型的“富裕”受到限制、在每个人就业、医疗、居住等全面保障基础上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发展的共同富裕。

上个世纪苏联社会主义国家的失败不是因为公有制,不是因为实行每个人就业、医疗、居住等全面保障的经济制度,失败的原因是政治制度存在特权,由此产生管理者利用特权谋特殊利益的问题,产生“按劳分配”原则之外又一个可以获得物质利益的渠道,“按劳分配”原则受到损害。

由于某些人受资本主义国家“富裕”观的影响,不满足于人人平等的公有制经济制度,转向羡慕资本主义国家的所谓“富裕”,并且把对资本主义国家的羡慕变成改变公有制经济的愿望,加上管理者利用特权谋特殊利益对苏联人民失去凝聚力,也就有了后来苏联社会主义国家大厦轰然倒塌。

这里如实简要地记录苏联改变的原因和过程。值得庆幸的是,中国没有象苏联那样共产党下台私有制全面复辟,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了共产党的领导和“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宪法这样规定)。可以消除对“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误解,请阅《驳某网民“无产阶级革命专政”论》。

是的,本应该期待有像菩萨一样慈祥仁爱的人来“解决先选好、配好保证修改立法法工作人员正义还是邪恶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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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123 发表于 2011-11-30 21:18:51
民主管理与消除特权的阻力

户籍制度为什么理论界不讨论,由老百姓“讨论”? 理论界不讨论是为了拒绝理论思维。由老百姓“讨论”,ZF官员可以任意舍取。主观主义行政、改天换地步步为营得心应手。户籍制度由老百姓“讨论”是属于大众民主?应该说是属于“半民主”,受ZF官员“调控”。

由老百姓“讨论”,排斥了理论思维。这种情况,文盲也可以自称他可以驳倒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称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吃大锅饭”的理论,“吃大锅饭”没有积极性,是“少、慢、差、等、靠、要”等等。这样的认识其实是很肤浅和片面的。

这里忽视了一个民主管理问题,管理不民主,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工作积极受官僚主义的不良影响迟早会丧失,由此产生“少、慢、差、等、靠、要”种种消极问题。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讲的联合生产经济制度没有错,实行联合生产经济制度即公有制,还需要有相适应的民主管理制度。

常言道“团结就是力量”。为了共同的目标,共同努力,利益共享,这就永远地避免了人们利益纠纷和经济矛盾。共同的目标,共同努力,利益共享,达到一定的条件,人们会有充足的时间从事丰富的业余活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永远不再会为个人的生存、经济利益得失而疲于奔命。

有特权和已经是资产阶级的人与普通人讲“共同的目标,共同努力,利益共享”他们会感到“吃亏”,这就是官僚主义者与资产阶级因为其已经有的既得利益导致他们的偏见,他们只认同个人奋斗的经济制度(私有制),不认同全社会联合生产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

特权者更不要各单位民主管理,如果各单位民主管理了,特权者的特权和生存优势就丧失,通过不正之风获得的各种利益也会随之失去。这样,大众高兴了,他们却不高兴了。这就是各单位民主管理,也是人民当家作主所面临的阻力。也是“公有制为主体------”特色社会主义前进与发展面临的阻力。

是的,本应该期待有像菩萨一样慈祥仁爱的人来“解决先选好、配好保证修改立法法工作人员正义还是邪恶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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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123 发表于 2011-12-7 17:14:24
这段时间应算工龄(与人事部讨论)

(上山下乡进工矿,我又回乡当农民这段时间应算工龄的理由)

知青问题全凭特权掌控,各知青之间他们后来的命运有天壤之别。开始,也就是1968年当年以及后几届初中毕业生上山下乡“一片红”(即无条件地上山下乡),极“左”口号充斥社会,所谓“培养无产阶级革命接班人”、“广阔天地大有作为”、“扎根农村或边疆干一辈子革命”,即当一辈子的“苦行僧”、不要和不讲个人利益的“圣人”、“菩萨”。

这种极“左”口号谁能够做到?提出违反人权的极左口号,无意之中利用了特权压迫了一部分公民,这里主要是初中毕业生。

后来,知青上山下乡这段时间算工龄,即知青的农龄算工龄。经过上山下乡,后调到上山下乡所在地工矿企业当工人,说这名知青有了按排,不算是知青了。当这名知青,或者说这名工人因为不适应边疆的气候,办理了病退手续,回城户口不让报,就把户口报到祖籍农村 ,回乡了。回乡十年后户口按“知青”、“未婚”回城。回城后也没有安排工作。

现临近退休,本市劳动保障局回信告知这回乡十年不可以按知青来算工龄。让他们拿出“回乡不可以按知青来算工龄”的书面政策来,他们就不理采了。我回乡的前因是被不合理的政策被迫离开出生地,是当时不讲道理的政策在先,上山下乡后虽然进了当地的工矿企业当了工人,因为身体原因回乡。上山下乡当农民和当了工人再回乡当农民都是不合理的分配政策造成的,都是不得而已。

上山下乡当农民与当了工人再回乡当农民,前者在农村时间可以算作工龄 ,后者在农村时间不算作工龄,事先也没有这个规定,怎么可以把上山下乡当农民与回乡当农民相区别?

当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上山下乡是不可以讲条件的,即所谓的“一片红”。所谓的毕业安排,曾经给过我一张去黑龙江省逊克县插队落户的通知书,因为我已经有二位姐姐已经上山下乡,我没有去。在家无所事事一年后,被“动员”上山下乡去了大兴安岭岭场。

如今,因为上山下乡后进了工矿企业当工人,又因身体原因回乡村当农民,个人生话环境有了某种变动,现当地官员就设卡不让按知青来算工龄,是没有道理的,是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规定。

当年,是“文革”ZF侵权问题在先,才引发了我“到边疆、到祖国最远的地方(大兴安岭)”以后的后续问题。现在,本地方ZF劳动保障局怎么可以武断地讲他们的“一面之词”,听不进我的理由?

为此请求,现在我居住地劳动保障局把我回乡当农民的这段时间算作工龄。或者说,这也算作是当年ZF为了“动员”我上山下乡,用家长停职“开会”,天天上午下午二次上门敲锣打鼓并呼喊极“左”口号进行居住权侵犯、感觉我成了“革命”对象、精神倍感压抑等的一点“补偿”。否则,按规定我工龄不足,到了我明年退休年龄却拿不到退休工资。
是的,本应该期待有像菩萨一样慈祥仁爱的人来“解决先选好、配好保证修改立法法工作人员正义还是邪恶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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