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ixiangzhe
7700 55

吴敬琏这个建议要不得 [推广有奖]

51
vagabond 发表于 2005-3-7 23:57:00

看过了

4:12 I know both how to be abased, and I know how to abound: every where and in all things I am instructed both to be full and to be hungry, both to abound and to suffer need. [Philippians]

52
jgxlmf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5-9-11 07:31:00

个人认为吴老是对的,他是看到国有资产的性质与当前被掠夺现象。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

53
shuren 发表于 2005-9-11 11:22:00

我认为他的意见相当正确,这个观点没有理由得到怀疑!我们的企业一直是集体所有制,但是稍微懂点税收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在85年“利改税”和“财税改革”后,我们的企业性质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一方面由于留利和上交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实际财产占有,因此国有资产便发生了性质的转移,国有资产越来越成为“部门垄断资产”,同时企业内部通过生产经营还清贷款后本应是本企业职工自己的资产,但是在产权不清的条件下又变成单位所有制,既然我们企业的资产都是我们企业职工自己的剩余价值的积累,既然在我们的民主制约程序没有建立,既然在改革开放中“淘第一桶金”的人可以迅速成为百万富翁、亿万富翁,为什么我们不能考虑将这些本该属于企业职工的资产归还他们呢?事实上我们必须承认:在农村,土地承担了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而在城市,国有资产也应该承担起企业职工的最后一道社会保障线,试图饶过国有企业改革而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无论是在构建上还是逻辑思维上,都是不可取的。

事实上归还国有资产还有相当的现实性和可能性,毕竟在那个时代无私奉献的人还在,在那个时代积累的剩余价值在一定程度上还能计算出来,为什么不可能呢?如果完全的归还由于交易成本过高而难以实现,那就将这些资产进行重新的整合,按照一种当初分房所用的“打分”的制度,将这些资产计入个人的社会保障帐户,通过具体的运作而归还!

劳动者的东西就是劳动者的东西,任何人没有权利将本属于他们的资产贱卖、侵吞和掠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11 11:23:51编辑过]

施人玫瑰,手有余香。

54
朱德璋 发表于 2005-9-11 23:14: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55
shuren 发表于 2005-9-11 23:37:00

嗯。。。。

这种语气不太可取吧。。。。

施人玫瑰,手有余香。

56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7-26 11:53:14
好贴,值得浏览和思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5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