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你的帖子,感觉你做法欠妥。理由如下:
第一,究竟谁是谁非,我们看到到,只是一面之词,很容易博得大家同情,而你提到的“王某”不论是否有什么苦衷,是否有理,都已处于下风。
第二,你在帖子里面隐去了自己的名字,你也知道这件事情公开了,即使对“占理”的你自己,也影响不好。既然这样,那就更不应该公开他人信息了。由此,让我想到的是,你应该反省一下你们之间从相识到矛盾激化再到现在,你自己的动机和行为是否也有值得商榷甚至是错误的地方?!
第三,未经别人允许,擅自公开他人信息,本身就涉嫌违法。
建议尽快删除帖子或隐去“王某某”真实信息,通过法律手段、合法渠道解决纠纷。
也建议各位网友不要轻信一面之辞,停止攻击(也停止地域攻击),而且,即使thn11说的是真的,那我们为什么不给一个仅仅是大四的女孩一次改过的机会呢?!不要一棒子把人打死,谁都会犯错。
另外,质疑版主为什么不出面“维持”一下秩序?是否也缺乏法律意识?还是不明事理?还是仅仅是为了本版的人气?希望首先把帖子下沉,必要时适当隐去敏感信息,尽可能缩小影响范围。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人大交友版 版,详细出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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