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应对新版合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
背 景
今年7月1日,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将正式施行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19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已经严重不适应市场的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施行以来,司法解释所确定的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的原则,与原施工合同的不适应市场需求以及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落后的矛盾更加突出。
一、1999版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的有关规定因其行业交易习惯性质,成为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处理相关争议的依据。
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工程实际竣工日期的认定、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对影响工期的处理等疑难复杂的问题,由于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无相应的规定,司法解释分别采用1999版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作为处理的依据。
举例1
工程实际竣工日期的认定
●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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