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用地面积指用来发展林业的土地,包括郁闭度0.20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面积。
2.森林面积(万公顷)
森林面积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
人工林面积指由人工播种、植苗或扦插造林形成的生长稳定,(一般造林3-5年后或飞机播种5-7年后)每公顷保存株数大于或等于造林设计植树株数80%或郁闭度0.20以上(含0.20)的林分面积。
森林覆盖率指以行政区域为单位的森林面积占区域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计算公式为:森林覆盖率=森林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活立木总蓄积量指一定范围土地上全部树木蓄积的总量,包括森林蓄积、疏林蓄积、散生木蓄积和四旁树蓄积。
森林蓄积量指一定森林面积上存在着的林木树干部分的总材积。
【数据】2004-2022年各省林业用地面积、森林面积、人工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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