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
(2)普遍征收
(3)税收承担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5)实行比例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
第一节 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
【知识点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一、销售或进口的货品
销售:有偿转让货品所有权的行为,包含生产、批发、零售、进口每个环节——道道征收。
货品:指有形动产,
涉及电力、热力、气体
在内。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委托方:提供原料主料、受损和丧失功能的货品。
受托方:按委托方规定进行加工、修复,并收取加工费、修理费。
三、发生应税行为
【知识点2】
视同销售行为
一、将货品交付别人
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
【要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代销清单或代销款两者之中的较早者。若均未收到,则于发货后的180天缴纳增值税。
委托方和受托方都要缴纳增值税;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受托方,则受托方就有了进项税,具体如下图:
二、销售代销货品
——代销中的受托方:
①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②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
③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④受托方收取的
代销手续费
,应按“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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