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vwx 发表于 2024-10-18 10:28 
很感兴趣,对先生的观点虽有理解。
先生在这里说一下以上各个的观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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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把所谓的体力劳动从劳动概念中剔除,并不否定体力在劳动生产中的作用。体力是作为生产资料而存在的。体力与机械力、电磁力等等的角色一样。<br>
②劳动是劳动力的耗费。劳动力是每当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耗费的人类脑力(智能)。人类的脑力在劳动过程中增值性耗费,是自身生产增殖的。我把单位时间内劳动(力)自身生产增殖的倍数定义为劳动自身生产增殖率。劳动量=劳动自身生产增殖率×劳动力×劳动时间。人类劳动表现为技能技巧和机能机巧,并表现为技能技巧不断地被机能机巧所代替。<br>
③古典劳动价值论者希望找到一个本身价值不变的名义价值尺度。他们要么说没有这样的尺度,要么说无能为力。他们也曾做过很多工作,考虑过劳动和谷物。但是没有结果。我的工作就是在论证人的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是劳动的基本单位的基础上,论证了口粮是劳动从而是价值的名义尺度。奠定了货币的口粮本位制。<br>
④人类劳动是社会个人劳动。决定价值的劳动量是社会必要劳动。在社会分工协作的劳动体系中,每一个岗位都是不能或缺的。在竞争上岗的前提下,各个岗位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力是社会平均劳动力,因此同样时间内劳动量相等。这决定了劳动者的工资应该一样。但现实中并不一样,所以如此,是由于岗位租金的存在。由于岗位不同,岗位租金具有级差特点,这是产生级别工资的原因。消除岗位租金,实行工资均钱制,在保证就业的同时鼓励岗位竞争并不损耗经济发展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