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以李嘉图的比较成本学说中所举的英国和葡萄牙的毛呢和葡萄酒之间的交换例子加以改造来具体说明前面有关的论述:
假设生产者1和生产者2各自生产单位葡萄酒和单位毛呢的必要劳动花费如下表(本文以抽象的纯数表示劳动花费的大小):
葡萄酒 毛呢
生产音1的劳动花费 L1A=80 L1B=90
生产音2的劳动花费 L2A=120 L2B=100
此例显然(L1A / L1B)<(L2A /L2B),因此生产者1的萄萄酒是其优势产品;生产者2的毛呢是其优势产品。若生产者1专门生产葡萄酒,生产者2专门生产毛呢,然后互相进行商品交换以满足各自对本经济单位的劣势产品的需求,则在一定的交换比例范围内进行交换,交换的双方都能获得比较利益。由于(L1A / L1B)=80/90=0.89以及(L2A /L2B)=120/100=1.2,所以生产者1的每单位葡萄酒(XA =1)按式(3)与下列范围内生产者2的XB份毛呢相交换:0.89<XB<1.2,交换的双方就都能获得比较利益。获益的程度视交换的比例变化而此长被消。交换双方劳动收益率相等时的XB值可按式(7)求得:XB=(L1A·L2A / L1B·L2B)1/2=[(80•120)/(90•100)]1/2=1.03。
若认为交换双方应按等价相交换,则按式(8)求得XB=(L1A /L2B)=80/100=0.8。显然0.89≮0.8,即不能满足式(10)要求,这样的等价相交换就不能达到交换双方共同获益的目的,即只有生产者2的比较利益C2BA可以大于零,而生产者1的比较利益C1AB为负值。因此,这样的等价相交换是不能进行的。现将生产者2的不同毛呢数XB与生产者1的每单位葡萄酒(XA =1)相交换的情况列于下表。若以XB=I,即以生产者2的每单位毛呢为基准,虽然计算得出的是另一套数字,但交换双方的相对关系仍保持不变。
XB 0.8 0.89 1 1.03 1.1 1.2
C1AB= 90XB-80 -8 0 10 12.95 19 28
生产者1的劳动收益率
(90Xi-80)/80 -0.1 0 0.125 0.162 2.38 0.38
C2BA=120-100 XB 40 31.1 20 I6.72 10 0
生产者2的劳动收益率
(120-100 XB)/100 XB 0.5 0.35 0.2 0.162 0.09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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