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的约翰·劳认为银行可以国家信用为担保自行创造货币,即中央银行发行纸币替代铸币,是从实物经济迈向货币经济、开始摆脱金本位的先行者,但他也留下了著名的密西西比金融泡沫。
它的失败原因有三条:一是货币超发,大大超出实物循环所需量,使得实物利润无法跟上货币利润,于是纷纷抛弃实物生产;二是为无限扩张的股市泡沫承兑;三是将该原则用于一般商业银行,而商业银行具有放大债务债权作用,为应对挤兑,不得不增发本行货币,结果因大幅贬值而频繁破产,其本质为私人银行论。为维护金融稳定,这就催生了中央银行制度,收回了造币权,使得货币统一。
但中央银行只是私人银行的扩大化,仍然无法应对累积债权远高于其发行货币,危机次数少了,但危机同步化系统化规模化,这就是债务性长周期,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至于在央行出现后仍宣扬私人银行论,则是一天都过不去,因为它透支即被严厉处罚,想空手套白狼属痴心妄想。
下附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之透支规定:第三十四条 清算账户禁止隔夜透支。在清算窗口关闭前的预定时间,国家处理中心退回仍在排队的大额支付和即时转账业务。对直接参与者清算账户资金仍不足的部分,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按规定提供高额罚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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