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 经济学方法论
上面提出一个很诱人的问题,从经济学个人理性化的角度分析在法律条件约束下的离婚的可能性。
如果离婚使丈夫的所得大与妻子的所失,那么在任何法律制度下离婚都是可行的。因为丈夫可以用自己的
所得补偿妻子的所失。相反如果妻子的所失远远大与丈夫的所得,那么在任何法律制度下离婚都是不可行的,
因为妻子可以补偿丈夫继续维系现有的婚姻状态。
这个似乎是家庭经济学里个人理性化的问题,还有点牵扯到福利经济学。
我想问的是:离婚到底应该怎么用经济学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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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其实真的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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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对于离婚应该怎么用经济学来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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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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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推荐yangyuancn 发表于2楼 查看完整内容 按照"经济人"的假设,我们做出选择都是为了使自己获得最大福利,这是西方经济学的基本假设.然而,在离婚中,我们更多考虑的是双方以及子女的福利,并且所谓的"丈夫可以用自己的所得补偿妻子的所失"一般是不存在的.通常,如果双方离婚,彼此都能获得更大的福利,那么离婚是可行的.当然了,子女的福利一般都会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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